為帶動高鐵田中站周邊特定區土地發展,縣府於日前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34次會議,通過彰化高鐵特定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修正案,提高各土地使用分區容積率及調整容許使用項目,預期可全面性提升該區土地發展潛力。
容積率是土地發展強度的重要指標,長期以來各界針對該區既有容積率及建蔽率過低表達關切,認為容積率及建蔽率過低是造成該區產業投資力道不足之主因,縣府參考中部地區各縣市高鐵特定區及當地土地發展情形,透過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對於彰化縣高鐵特定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重新檢討,大幅提高住宅區、商業區、產業服務專用區、旅館區及轉運專用區的容積率。調整內容如下:
1. 第一種住宅區:原建蔽率40%,容積率100%,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50%,容積率140%。
2. 商業區:原建蔽率60%,容積率200%,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60%,容積率280%。
3. 旅館區:原建蔽率60%,容積率150%,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60%,容積率210%。
4. 第一種產業服務專用區:原建蔽率50%,容積率150%,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70%,容積率210%。
5. 第二種產業服務專用區:原建蔽率50%,容積率150%,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70%,容積率210%。
6. 轉運專用區:建蔽率50%,原容積率150%,修正後調整為建蔽率50%,容積率210%。
建設處表示,本次也將產業服務專用區的使用項目重新檢討放寬,如增列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另就因應氣候變遷下都市防災需求及確保分區發展定位,重新增訂相關火災防止延燒帶,及轉運專用區總量管制之規定。
圖/陳婉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