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就是要歧視!下福盟:同性以「婚姻」外形式保障並非「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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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歧視!下福盟:同性以「婚姻」外形式保障並非「同性婚姻」

 2018-11-30 12:26
下一代幸福聯盟召開記者會,強調公投12案是要用婚姻之外的形式保障同性別二人之家屬關係,而非同性婚姻。圖/鍾孟軒
下一代幸福聯盟召開記者會,強調公投12案是要用婚姻之外的形式保障同性別二人之家屬關係,而非同性婚姻。圖/鍾孟軒

反同的愛家公投以平均7百多萬票實力通過門檻,下一代幸福聯盟今(30)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將組成修法及監督小組,依公投主文、理由書及精神,提出修法原則及草案並督促政府落實愛家公投的結果。下福盟總顧問曾品潔表示,政院要用同性婚姻專法並未回應到公投「婚姻以外的形式」主張,盼行院不要指鹿為馬。

曾獻瑩表示,第10案公投主文要求《民法》婚姻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通過後應將婚姻定義清楚寫入民法中,並停止之前欲修改民法為同婚的立法進程,相關草案也已經準備好了;第11案公投主文要求在國中小,不應對學生實施同志教育,通過後應廢止〈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同志教育規定,並重新檢討現行國中小教材、教案、內容,也要重新審視108課綱。

曾獻瑩說,第12案公投主文要求以民法婚姻以外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別二人共同生活的權益,我國民法上永久共同生活之身分關係有兩種,一種為一男一女婚姻的配偶關係,另一種為家屬關係,故為落實同性二人永久共同生活之權益保障,以同性家屬之立法模式予以保護規範,而非婚姻,不但較為簡便可行,而且能與現行身分法制無縫接軌,相關草案也將於近期提出。

下福盟總顧問曾品潔則強調,行政院日前拍版決定以專法的方式保障同志,但下福盟要求的是以婚姻規定外的形式來保障同性別共同生活的權益,政院要用同性婚姻專法,並未回應到第12案的主張「婚姻以外的形式」,期盼行政院不要指鹿為馬。

至於護家盟理事長張守一曾表示不給同志任何專法,也不給予任何法律上的保障。對此,曾獻瑩澄清,這次發起愛家公投的是「下一代幸福聯盟」,請大家有任何疑問,一律以幸福盟官方聲明為主,並表示幸福盟將落實公投訴求,提出專法草案針對醫療、財產等同性二人生活權益規劃建議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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