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大性侵案判決今(26)日出爐,新北地院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輔大王姓學生,3年6個月徒刑,可上訴。輔仁大學王姓學生前年6月27日間,於畢業晚會後於陪學姊返回宿舍,在電梯外性侵喝醉的學姊W(化名)。本案由於學姊及其男友不滿社會科學院院長夏林清等人的處理態度,曾發布8000多字的文章指控心理系,在網路上引起喧然大波。
輔仁大學一名王姓學生(21歲)於前年6月,參加學姊跟同學在教室舉辦的私人畢業派對,學姊喝醉後,該名學生說要扶學姊回宿舍,搭電梯到1樓,直接在電梯外走廊性侵學姐。
新北地院合議庭認定,王男已開始進行性侵,但還未進入,加上W女性器內並未檢出王男DNA,驗傷時未發現W女處女膜有12小時造成的新傷痕,並無其他證據可證明有進入,依乘機性交未遂罪,判王男3年6月徒刑,可上訴。
學姊男友的八千字控訴文中指出,由於當天晚上他一直聯絡不上便前往輔大心理系找人,正好撞見女友下半身赤裸趴地,王姓學生內外褲也都脫至膝蓋處,男友當場急忙幫女友穿好衣褲,原本神智清醒的王姓學生,突然也稱酒醉意識不清,要旁人叫救護車,受害人男友當下報警處理。事後王姓學生遭到退學處分。
檢方偵查時,受害學姊作證說,事發時感覺有人壓在她身上,沒力氣抗拒,王男則辯稱酒醉,根本不知什麼事,但想和學姊和解,雖然由夏林清主導的工作小組認為學弟只有猥褻,沒有性侵,但檢方卻在學姊外陰處驗出王姓學生的DNA,加上其他同學目擊作證等,因此起訴王姓學生。據了解,新北地院開庭時,王姓學生仍否認犯罪。
此事發生不久後,輔大心理系在夏林清主導下設置的教育輔導工作小組,工作小組處理此事的態度引發學姊及其男友的不滿,後來接二連三爆出處理過程的諸多爭議,夏林清多次在臉書上反擊並開記者會喊冤,學姊W一度在臉書針對此事引發的一連串影響道歉,引發外界抨擊輔大及夏林清。夏林清也在此事後遭到學校暫停院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