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環團批電業法修半套 根本就是「台電工會版電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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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批電業法修半套 根本就是「台電工會版電業法」

 2016-10-24 22:30
多個環保團體24日召開記者會,對行政院版的電業法表達強烈不滿,認為對於終結台電長期壟斷電力市場根本沒有影響,「不如別修了」,並提出民間團體版本。圖/李秉芳
多個環保團體24日召開記者會,對行政院版的電業法表達強烈不滿,認為對於終結台電長期壟斷電力市場根本沒有影響,「不如別修了」,並提出民間團體版本。圖/李秉芳

環境保護聯盟、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等環保團體今(24)日召開記者會,對行政院版本的《電業法》表達強烈不滿,認為現在的版本根本就是「台電工會版電業法」,完全沒有把握機會扭轉長久以來被壟斷的電力市場結構,將對能源轉型不利,台灣環保聯盟會長劉俊秀直言,「不如換一個台電董事長就好了」。

台北大學經濟系兼任教授、前任台電董事王塗發表示,改革電力市場應該一步到位,現在行政院的《電業法》草案,第二階段竟然還要等 6-9年,「誰知道那時候政府的政策是不是又改變了?」,王塗發認為,應該在第一階段就開放所有用戶的購電選擇權,以及發售電業的市場完全自由化,公平競爭才有利於再生能源發展。

劉俊秀則拿出民間團體版本的《電業法》修法架構,指出電力市場應分為發電、輸配電及售電業三種業別,而發電跟售電都應該完全開放民間業者自由加入,輸配電則必須要是獨占的國營事業,用公部門來管理,另外為了鼓勵再生能源發展,再生能源業者可以「唯一例外」,直接從發電到售電供給消費者選擇。

劉俊秀也強調,在這三種業別間,不能有公司互相持股,確保電業不會再被台電這樣的龐大企業給壟斷。劉俊秀認為,現在政府要推動綠能,結果電業法只修了半套,只開放再生能源發電業及直供,直到未來綠電價格下降後再推動第二階段修法,劉俊秀說,如果要以綠能為主軸,其實修《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電業法》就不要修了,「不如直接換個支持綠電跟再生能源發展的台電董事長就好。」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理事長徐光則拿出資料,指出缺電問題其實並非設備不足,而是因為台電的維修能力跟發電效率都不佳,事實上要解決缺電的問題,應該是要掌控好歲修時機跟頻率,加強機組發電的效率,而非以這個理由來恐嚇社會大眾,自由化將帶來限電跟缺電的問題。

環保聯盟也針對電價問題提出看法,設立一公正、獨立的電業管制機關對業者的電價、費率進行審議,適當反應合理成本(如國際燃料價格),但不宜短期漲價波動太大,不得漲價超過上限或幅度。除合理的價格(公式、參數、民間參與機制)審議外,政府並設立電價穩定基金,並且,政府也擁有其它政策工具(如稅課、補貼額度)來穩定電價。

環團認為,目前行政院的版本實在太保守,環保聯盟創會會長、台大化工系教授施信民指出,《電業法》修了20多年,盼政府現在不要再畏縮,應該大步向前,破除長久以來電業市場完全遭到台電綁架,一家獨大的困境,只有完全自由開放的電業市場,才能創造好的環境,讓能源轉型順利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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