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免驚!這跟熔斷不一樣 台股訊息面暫停交易15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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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驚!這跟熔斷不一樣 台股訊息面暫停交易15日上路

 2016-01-11 20:01
台股15日也要實施暫停機制了,不過這可跟中國的熔斷機制不一樣,而是當上市櫃公司要決定重大事項足以影響股東權益時,就得先申請暫停交易,待說明後就可以恢復。(中央社資料照)
台股15日也要實施暫停機制了,不過這可跟中國的熔斷機制不一樣,而是當上市櫃公司要決定重大事項足以影響股東權益時,就得先申請暫停交易,待說明後就可以恢復。(中央社資料照)

中國股市2016年一開盤便因為在淺碟市場推出盤中冷卻機制,亦即「熔斷機制」而嚇傻投資人。台灣證交所與櫃買中心也同步宣布15日要推出個股暫停交易,不過這種暫停交易機制與中國針對整個市場做「熔斷」不同,而是當上市公司董事會有重大決議或者發現有重大影響股東權益事項而無法當日完整說明者,就得依規定申請暫停交易1個營業日。

這種上市公司遇重大事項必須申請暫停交易的作法,已在不少國家實施,民眾最熟悉就是港股,經常可見上市公司因公司內部有重大決議事項時,都會先暫停交易,待說明清楚後才恢復交易,證交所表示,這項機制將從元月15日開始實施。

最簡單必須申請暫停交易的例子像是近期吵的沸沸揚揚的日月光公開併購矽品、或者矽品引進紫光私募資金等,這些涉及公司重大決議事項,未來都得先申請暫停交易。

按新制,未來只要上市公司將於預計於交易時間內,也就是下午5時前,公開或召開董事會決議特定重大事項,又或者上市公司發現重大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之媒體報導,但無法於當日完整說明者,就得申請暫停交易,而暫停交易期間原則為1個營業日。此外,上市公司若遇緊急情事者,得於當日早上7:30前申請當日暫停交易。

證交所進一步說明表示,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未來除可能由公司申請外,也會由證交所來執行,若公司遇決議重大事項,像是:嚴重減產或全部停工、申請破產或重整、合併、收購、等事項,或者發現重大影響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的媒體報導,都得申請暫停交易。

此外,證交所強調,由於台股有10%的漲跌停限制,且是一個散戶多、交易時間較短的市場,散戶資訊的取得與消化沒有那麼快,因此沒有「盤中暫停/恢復交易」機制,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時間都是以「完整交易日」為單位。

證交所這項「訊息面暫停交易機制」的新制早於去年7月3日即公告,經過半年宣導及系統調整,決定於本週五(15 日)開始實施,主要目的是配合國際潮流。暫停交易期間原則為1個營業日,待相關訊息充分揭露後,公司就可以申請恢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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