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造假案如雪球般愈滾愈大,現傳出知名的國際期刊對台灣投稿者都採最嚴的審查規格,甚至要求提出「誠信說明」與「原始數據」,讓全台灣的學術界都受拖累。而由台大獨立進行的調查委員會,也遭到強烈質疑,科技部對此案做出正面回應,宣布將成立專業、專責的「學術倫理辦公室」,負責學術倫理政策擬定及宣導,籌備會議下週舉行。
科技部14日主動發出新聞稿指出,對於台大論文涉違反學術倫理案,科技部從未延宕辦理進度,除於去年11月函請執行單位台灣大學提供相關資料外,亦同步組成獨立學術倫理調查委員會,進行科學數據的比對分析與相關論文的查證,目前已完成4次審查會議。因本案樣態繁複,牽涉作者人數眾多,尚需借工程師科學專業判定,科技部將依據科學事證嚴謹調查,並加速本案審理進度,將學術倫理審議會審議結果對外說明。
此外,為支持學研界投入研究,突破創新,除持續優化各項學術補助措施,亦積極建構補助單位與執行機構之完善學術倫理內控及管理機制,務使科研人員安心投入研究,並維護臺灣在國際學術研究之聲譽 ,相關學術倫理精進措施,說明如下:
一、推動成立專業專責之「學術倫理辦公室」
參考國際作法及考量我國國情,本部將成立專業專責之「學術倫理辦公室」,辦理擬定學術倫理政策與措施、學術倫理教育、諮詢、輔導、案件處理及其他學術倫理相關事項之推動及協調。
二、加強要求執行機構課責
為使各執行機構善盡管理責任,本部已於106年1月4日函知各機構,應於106年12月1日前辦理完成「訂定學術倫理管理及自律規範」、「指定或成立學術倫理管理專責單位」、「建立學術倫理教育機制」及「訂定學術倫理案件處理標準作業流程」等事項並報科技部備查,未辦理完成者,本部得不受理所申請之研究計畫。
三、修正學術倫理相關規定
對於違反學術倫理案件之處分,倘確認執行機構有重大管理疏失者,將由追回部分管理費修正為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經費;另就研究人員違反學術倫理行為者,也將增列撤銷所獲獎項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