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輔大性侵案處理嚴重缺失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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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大性侵案處理嚴重缺失 監察院糾正教育部

 2017-08-10 16:14
輔仁大學於2015年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引發社會爭議,監察院10日表示,輔大處理本案有嚴重缺失,今天通過對教育部的糾正案。圖/取自google街景
輔仁大學於2015年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引發社會爭議,監察院10日表示,輔大處理本案有嚴重缺失,今天通過對教育部的糾正案。圖/取自google街景

輔仁大學於2015年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引發社會爭議,監察院今(10)日通過對教育部之糾正案,監察委員高鳳仙表示,輔大處理本案有嚴重缺失,包括未依調查報告建議對當事人予以諮商輔導等,要求教育部督導輔大檢討改善,並請衛福部制定輔導規範、研議修正性騷擾防治法。

2015年6月28日凌晨,一名輔大王姓學生涉嫌性侵害學姐,學姐及其男友不滿時任社會科學院院長夏林清、心理系主任何東洪等人的處理態度,在臉書發文指控心理系處理不當,引發喧然大波,輔大校教評會決議停聘夏林清一年,經教育部審議通過。

針對輔大有無依法通報?成立工作小組、調查程序懲處方式適法與否?有無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被害人道歉有無受到不當引導或脅迫?教育部介入處理是否妥適等,監察院認為有深入瞭解必要,進行調查後,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提出的調查報告及對教育部的糾正案。

高鳳仙表示,教育部遭糾正的理由為,輔大從副校長到生活輔導組長,有多位教育人員知悉本件性侵害後,未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性教法)規定在24小時內通報社政機關,教育部迄今未依性教法規定給予裁罰,核有違失。

高鳳仙指出,輔大處理本案有嚴重缺失,包括未積極聯繫被害人,未依法主動檢舉、介入關懷;輔大知悉心理系工作小組違反「輔導人員應迴避事件調查」規定後,未提出任何究責、糾正及補救措施,也未依調查報告建議,對當事人予以諮商輔導等,輔大因處理缺失而遭教育部扣減400萬元補助款,教育部應督導該校檢討改善。

高鳳仙說,被害人及其男友都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夏林清卻在與2人面談時說出「不要站在一個受害者的位置」等語,夏林清、何東洪及工作小組均未認知此事實,所以沒有與被害人及其男友建立信任關係,也沒有對被害人及其男友評估創傷後提供專業輔導,在被害人及其男友提出質疑及反彈後,又未以溫和方式化解紛爭,卻採取公開反擊及責備方式,因而引發網路論戰,夏林清及何東洪均遭懲處,重創輔大及心理系的聲譽,衛福部應對性侵害被害人的輔導訂定關規範及行為準則,以免發生類此事件。

高鳳仙強調,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教法均有性侵害事件的調查規定,性騷擾防治法卻僅有性騷擾而無性侵害的調查規定,對性侵害被害人保護不周,應研議修正性騷擾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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