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興航空無預警宣布停航解散,導致近1800名員工瞬間失去工作,所組成工會不斷呼籲資方出面協調,並要求以、大量解雇認定,但並未獲得資方同意,北市勞動局介入強制協調兩次後,今(15)日正式開罰,認定興航至今已資遣員工1500人,此舉已違法「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18條,今發佈聲明指興航「知法犯法」、決定處以最重罰鍰金額50萬元。
北市勞動局表示,截至12月4日興航已違法資遣員工達1504人,但勞動局在11月22日就已經派員告知資方。尤其是興航先前子公司威航公司也大量解僱卻未依照規定辦理,過去已遭勞動局裁處30萬元罰鍰,已有前例。
按「大量解雇勞工」規定公司需於解僱事實發生前60日進行公告、並對資遣條件與勞方展開協商,協商期間亦不得解僱員工。但興航解散影響勞工人數較威航增加近7倍,顯然興航資方「知法犯法」,考量影響勞工人數眾多,且審酌行為應受責難程度、所生影響及受裁處人資力,依法處以最高罰鍰50萬元,
勞動局因此決定處以最重的50萬元罰鍰。
另外,興航勞資雙方將於12月21日將舉行第三次強制協商會議,繼續就資遣條件協商,呼籲復興航空公司應拿出善意,積極妥善處理,儘速解決爭議,以確保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