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從中學生扮納粹談台灣國的形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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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從中學生扮納粹談台灣國的形塑

 2017-01-04 12:47
今天的歐洲,是統治者長期血洗土地所產生,歐洲人表面上的開明、乾淨、整齊,是幾百年來政府利用迫害與屠殺來淨化國土的結果。圖/取材自pixabay
今天的歐洲,是統治者長期血洗土地所產生,歐洲人表面上的開明、乾淨、整齊,是幾百年來政府利用迫害與屠殺來淨化國土的結果。圖/取材自pixabay

這幾天報紙上看到新竹市光復中學的學生扮演納粹遊行,這所學校離我執教的地方不遠,讓我回想到幾年前我剛回台灣的一個經驗。那時馬英九才剛當選總統,我自幼離開台灣,幾十年後再搬回出生的國家,對台灣社會蠻好奇,喜歡和遇到的人聊一些台灣的事情。記得有位長輩,是很道地的台南人,不藍也不綠,卻不時對我頌揚中國的鄧小平:「鄧小平說我殺你二十萬,安定你二十年!我們就需要這種革命的精神血洗台灣,台灣社會才會進步啊!」每次他一提鄧小平,我只有苦笑回答:「你覺得殺二十萬沒什麽,因為裡面沒有你啊!」

新竹市光復中學校方最早的辯護是,當時讓學生們扮納粹,純粹因為要尊重學生對希特勒這個歷史人物的興趣。這種說法,就像那位對屠殺百姓感興趣的台南老鄉,不是從被害者的觀點來看歷史,反而一面倒地認同加害者。希特勒與納粹黨軍一穿上制服,的確顯眼耀目,他們在光復中學的重現,的確是精神抖擻、次序井然,學生們行進中,完全看不到至少六百萬歐洲平民的慘死,也看不到集中營裡慘絕人寰的罪惡。那位認為屠殺人民就叫「革命」的歐吉桑,也是把暴力、威權誤解為社會進步的正當手段。

對我來說,光復中學事件突顯了建立一個台灣國的重要,台灣國必須超越「中華民國」,真正尊重基本人權與法治制度、徹底鞏固多元社會的價值。雖然多數台灣人現在認為自己是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可是國家形成的議題在台灣社會裡長期被忽略,青少年對建構國家最根本的理念與價值,不曾被教導,完全沒概念,才會自在地把自己裝扮成歧視外邦人、迫害特定族群的納粹國。其實當初「中華民國」的建立,無非也是隨著十九世紀的世界潮流,佔絕對優勢的漢民族在種族主義的大旗下,「驅逐韃虜、推翻滿清」,達到其革命建國的目的。今天在台灣的年輕人,儘管祖父母那一代曾經歷過二二八和白色恐怖,但目前外省、河洛、客家族群的區隔已然漸漸消逝,大家都是講北京語的「華人」,大家都可以自認是社會的「主人」,大家都以為二二八不會再出現。但我認為這樣不夠,我們必須超越這種過時的國家建立步驟、遲緩的種族意識翻轉,來型塑一個現代化的台灣,真正以人權、地球公民、包容異己、多元社會為基礎, 創建台灣國。

今天歐洲面臨的反難民潮、極右派法西斯崛起,正顯示了歐洲一千年來國家形成的黑暗面,徒有民族意識,但無多元認同基礎。針對希特勒政權,事後德國人有努力於轉型正義,可是歐洲其他各國始終沒有正視他們自己相同的缺陷;早在希特勒以前,這些國家世世代代藉淨化之名,從事迫害、屠殺異別族群的事實,無可否認。二次大戰結束,德國以外的歐洲人慶祝納粹德國的戰敗,希特勒成為人神共憤的惡魔,歐洲各國政府也得以脫離外來納粹政權的統治。不過對這些國家蠻「方便」的是,在納粹政權統治期間,卻幫他們「淨化」了國土,除掉了他們國內一千年來所排斥的「異別者」或「他者」(the other),也就是任何他們意識型態裡認定為污穢、罪惡的族類,像猶太人、吉普賽人、有色人種、同性戀、異教徒、左派、還有任何文化上、思想上被認為不正統的類別等等。所以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納粹德國以外的歐洲得以雙手不沾血腥,不用背負屠夫的罪名,就此回復一個被清洗乾淨的國家,中間再沒有他們歷代討厭的異端人士和低等族群。

歐洲 ─ 無論是我在唸書研究時想像中的、或是我在旅行時親身體驗到的 ─ 都是讓我起雞皮疙瘩的地方。我讀的書告訴我,猶太人在歐洲有兩千年的歷史,但現在的歐洲,猶太人口少之又少。在美國我的猶太裔老師與朋友們很多都擁有德文姓氏,不過今天的德國卻沒有猶太人。全球的愛爾蘭人住在國外的比國內多;吉普賽人只剩極少數還存在,不過今天的歐洲人還是跟他們的祖先一樣,嫌這些人髒亂,欺壓他們。說穿了,希特勒並不是第一個利用種族意識來統治人民的歐洲人,他只是在二十世紀上半,把歐洲人一千年來長期屠殺與迫害少數族群的慣例,大規模的當作統治機制來經營。

我在唸研究所時,有一本中古世紀文學與歷史的必讀書:摩爾的《施行迫害的社會如何形成:西歐 950-1250年的當權與離異現象》(R. I. Moore, The Formation of a Persecuting Society: Authority and Deviance in Western Europe 950-1250. 2nd ed. Wiley-Blackwell, 2006)。這本書談到了從第十世紀中到十三世紀歐洲的統治階層,如何以淨化國土、清除社會上的「異別者」之名,壓迫與殺害所謂的異端、卑賤、帶罪的族群,來鞏固政權、建立其統治基礎。


圖/R. I. Moore著作《The Formation of a Persecuting Society》

其實,多元族群在早期歐洲曾經是和平共存的;一直到第九世紀的歐洲,很多白人看到他們的猶太鄰居或朋友,有良好的宗教信仰、過著充實的精神生活,有的因而改信猶太教,有的則和猶太人通婚。這樣的情況就好像今天的紐約或舊金山,金髮碧眼的美國人看到他們的亞裔朋友信佛,也成為佛教徒,甚至當上了比丘、比丘尼。可見多元族群在一個法治的社會,不必然會亂成一團,而可以非常和諧有序的。

其實在血緣上,今天有不少猶太人的祖先是歐洲的白人基督徒,所以今天才有這麼多猶太人也是金髮碧眼,如果用血液或基因來討論猶太族群,是不恰當的。從第十世紀末開始,歐洲君王們紛紛建立起族群等級制度做控制工具,例如要求猶太人或穆斯林,在衣著上要能識別他們的身份。又如,統治者規定猶太人不能務農,也就是基本上,他們不被當成一般百姓。在中古世紀傳統農業社會,他們只能從事被基督徒鄙視的工作,像經營貸放、以錢養錢,一種基督教信仰認定為「不正當、反自然」的工作。在資本主義興起前的封建社會,歐洲基督徒認為用錢來賺更多的錢是反自然、不道德的事情;錢又不是豢養的家畜,可以一直繁衍,人家跟你借錢是遭遇困難,怎麼你還要求他還更多,教會把經營貸放當作是剝削行為。諷刺的是,今天大家對猶太人普遍的印象是,他們生來貪財,在銀行界、企業界形成財團、獨佔優勢,把他們視為全民公敵,但這並不是猶太人基因的問題,而是歐洲基督教歷史所造成:做貸放生意「賤」,只適合猶太族群,以致到資本主義時代,很多猶太族群已經世世代代懂「錢」,在財經市場的地位無法撼動了。

少數族群在歐洲歷史上被當成社會上的卑賤低等人種,長期不被認為是公民社會的一部份,只是暫時勉強被容忍的一群,造成他們在自己土生土長的歐洲,普遍沒有公民權,在自己的家鄉還被認為是可厭的外邦人,沒辦法融入。今天歐洲白人普遍反難民的心態,多少也反映了他們祖先不把少數族群「當人看」的成見。白人認為自己是公民社會的一部份,享有人權;要是他們自己被控犯罪,有權利走訴訟程序,然而難民或低等族群在他們潛意識裡,明顯沒有對等的人權。依照國際法,有難民來求援的歐洲國家,必須收容這些人,不過最近歐洲各國紛紛支持極右派政府,無論如何不接受難民,表面上是為了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的維護,其實很明顯的不尊重法治。在歐洲一百多萬的難民,算是犯罪率極低的族群,但整群難民卻被要求要為中間的害群之馬負全責、付代價;一有難民被認定是被激進化(radicalized)的恐怖份子,歐洲人民就主張將全部難民驅逐出境,等於把整群人都當作恐怖份子看待。在法治公民社會裡,有因為社區一個居民犯罪而社區全體被懲罰的嗎?

尤其從十二世紀開始,歐洲社會的形成竟建立在對少數族群的仇恨上,展現出激烈的暴力行為。地方一發生犯罪行為,少數族群一定被認定是唯一罪嫌,當地的白人基督徒就對整個社區裡的少數族群展開屠殺。假設一個村莊有兩百位猶太人,其中二十位劫後餘生,幸運逃亡到附近另一個村莊,他們在那裡安定下來,有了下一代,於是族群漸漸又成長到兩百人左右;三、四十年後同樣的事件再發生,再有一批人逃亡,在另一地再重新開始……。你可以想像猶太族群一千年來在歐洲是如何生存下來的嗎?集體屠殺(pogrom)到來的時候,要怎麼逃亡?要怎麼面對想幹掉你的鄰居?一旦逃不了時,要等死還是自殺?要是你出生在猶太家庭,你會有夠堅強的意志力,這樣每天撐著嗎?你的成長經歷、你家庭多少世代的記憶,是有關集體屠殺、帶著自殺用的毒藥逃亡,你有這樣的心理準備嗎?

歷史見證到少數族群在歐洲被殘害的經過和時期,各國不盡相同。英國最早,最兇殘的集體屠殺發生在十二到十三世紀,十三世紀末的愛德華一世(Edward I)乾脆把整群猶太人驅逐出境。所以到了十六、十七世紀,當西班牙與葡萄牙利用惡名昭彰的宗教法庭(the Spanish Inquisition and the Portuguese Inquisition),迫害境內以及美洲殖民地的猶太人和穆斯林時,英國境內早就沒有猶太人存在了。

他們那時候就開始殖民另一群低等人種 ─ 愛爾蘭人,到十九世紀有一百萬愛爾蘭人死於「愛爾蘭大飢荒」,另有幾百萬愛爾蘭人移民美國,一直到今天,自由獨立的愛爾蘭最大宗的「輸出品」,還是自己愛爾蘭人。英國的統治,殘酷到愛爾蘭人連對自己的土地都喪失感情,只要能保命逃出愛爾蘭就好。我自己的老師是愛爾蘭裔的美國人,祖父母那一代就移民到美國,一家人都是愛爾蘭天主教徒,有非常強的愛爾蘭族群意識。不過他自己說,他家族從來到美國的那一刻起,就對愛爾蘭鄉土再無一分眷戀,因為英國人在那裡的殖民政策,徹徹底底剝奪了愛爾蘭人對自己土地的認同:愛爾蘭人在英國統治下,絕大部份沒有土地的所有權,法律上只能當英國大地主的佃農。大飢荒的時期,很多家人餓死在肥沃的土地上,而所有土地的收成都被運到英國。到今天,愛爾蘭人不喜歡在鄉下度假,他們看到農村就好比看到墓地一樣。


位於都柏林的愛爾蘭大飢荒紀念雕像。圖/維基百科

十六、十七世紀的西班牙政府,給境內的穆斯林及猶太族群一個選擇:要留下來,就要改信基督教,不然就離開西班牙。留下來的變成國家的「新基督徒」(New Christian),雖然名義上也是基督教社會的一份子,可是還是不被「老基督徒」信任;政府當局和社會大眾普遍認為,這些族群無論表面上多麼忠誠愛國,畢竟血液裡流的是外邦異教徒的血,他們不可能真正融合為國家的一部份;也就這樣,這些族群在西班牙還是遭到極大的迫害。西班牙人殺害少數族群的方式,在歷史上是聲名狼藉的:由所謂的「信仰的實踐」(auto da fé; 英文為 act of faith),可知一二。譬如一個所謂的異端人士被檢舉,這個人有可能是猶太裔的「新基督徒」,也有可能完完全全就是西班牙「老基督徒」,雖然他外表是虔誠的基督徒,但卻被控有異教信仰的嫌疑。不過很多時候指控者的證據讀來蠻可笑的:「嫌犯長期不吃豬肉」。為什麼這樣子就有罪?迫害者是依照自己族群意識的邏輯:「我從來沒有看過某某人吃豬肉,所以他是不吃豬肉的人,因為他不吃豬肉,而信猶太教不可以吃豬肉,這表示了他身體裡流著猶太人的血液;雖然被告聲稱他祖宗八代沒有猶太血統,我也查不出他家有猶太血統,而且他一向都上教堂,在教堂裡的表現也很誠懇、敬愛上帝,不過他不喜歡吃豬肉,表示他潛意識裡還是有猶太人祖先的思想。雖然他最近公開吃起豬肉,不過他的表情不自然,顯示他吃豬肉會噁心,所以是為了脫罪才吃的。無論他多麼想當個基督徒,他這種人怎麼努力都當不了真正的基督徒,他只適合當異端份子」。一旦被指控,宗教法庭通常會判有罪,於是整個社區會安排很隆重的宗教禮儀、很盛大的排場,來執行死刑。行刑那天,整個社區的小老百姓和達官達人都到廣場做彌撒,祈禱之後,罪犯遊行示眾,公開宣告他們的罪惡與刑罰,然後這些倒霉的被告就在廣場上被活活燒死。整個社區定期以處死異教人士的方式,來宣揚他們對上帝的信仰,這就是所謂的「信仰的實踐」。

今天的歐洲,是統治者長期血洗土地所產生,歐洲人表面上的開明、乾淨、整齊,是幾百年來政府利用迫害與屠殺來淨化國土的結果。因為歐洲各國的立國精神,如同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一樣,是基於長久以來不知不覺累積起來的「我族」意識型態,以優勢族群為思考的出發點,例如法國就是法蘭克民族的國土、中國就是漢民族自古實踐漢文明的基地,所以他們無論有多麼優雅的國際觀、有多廣泛的多元化教育、多高尚動人的政治宣傳,恐怕都不敵一群難民在他們國界的現身,喚起了他們一千年來對外邦人和異別文化的本能厭惡,激發了他們傳統優勢族群受到威脅的反感:大量難民入境後,法國還是法國白人的家園嗎?

台灣多年來在國際社會上沒有正式的地位,長期被中國打壓,我希望台灣社會可以走出外來政權的思想污染、追求自主台灣這一條辛苦路。別人有國族意識,卻無結構性、制度性的建國理想,不知以土地、人權、法治作為堅固結實的建國基礎。而我們的土地雖是長期無國際身份、無主權歸屬,卻因此我們有機會在這片土地上創造自己的理想國。我們要深入地探討我們自己對這塊土地的責任,深耕人權理念、鞏固法治公民社會,來建立一個不僅獨立、而且獨特的台灣國。

作者:金守民
現職:清華大學外語系副教授,畢業於美國哈佛大學英美文學博士,專門研究西方中古世紀和早期現代文化與歷史、英國文學史、知識暨文化史。
自述:從小在美國東北跟猶太裔、愛爾蘭裔、和其他移民族群、有色人種一起讀書、長大,講英文有半紐約猶太人腔、性格也半猶太半台灣,只差沒有嫁給猶太人。很幸運的成長的環境當中接觸到很多不同的族群、不同的社會階層、不同的語言、不同的宗教信仰、不同的政治意識,這是我父母給我最好的教育形成環境。

(本文轉載自《綠色逗陣》從中學生扮納粹談台灣國的形塑,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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