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欄】蔡總統為何一再讓民進黨變欺騙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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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蔡總統為何一再讓民進黨變欺騙的政黨?

2020-07-22 11:35
蔡英文有紐約州的律師資格,竟然說國民法官是陪審制的進化,這兩者在制度上根本不同,她既然在美國當過律師,對陪審一定會有相當程度的理解,明知兩者不同,為何昧著良心說話?圖/擷自總統府flickr
蔡英文有紐約州的律師資格,竟然說國民法官是陪審制的進化,這兩者在制度上根本不同,她既然在美國當過律師,對陪審一定會有相當程度的理解,明知兩者不同,為何昧著良心說話?圖/擷自總統府flickr

一、民進黨霸王硬上弓

果然如預期一般,立法院終於在7月20日星期一審查「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民進黨挾著人數過半的優勢,通過許多重要的法條,其中看得出來的是:這個法案最騙人的地方,就是六個國民法官能夠審理的案件僅限於「最輕本刑10年的重罪案」。如同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所講,這六個國民法官只能在每年20萬件的刑案中,參與500個案件的審理,這樣的修法根本是把幾個國民法官當做樣板,來欺騙所有國民,告訴人民說:民進黨要完成台灣司法史上人民當法官的願望,讓人民參與司法審判。

二、台灣人不想當法官,而是希望法官能公正辦案

政務委員羅秉成於7月20日接受自由時報的採訪說:要完成台灣司法史上人民當法官的願望。其實,這句話是強姦台灣人的民意,台灣人民根本不想要當法官,在許多台灣人的眼裡,法官與檢察官是傲慢無比,會收賄,是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無恥之徒,誰想要當法官?我就舉我親身的經歷給大家參考。我在1978年去日本留學,寒假、暑假常會回台,每次回來,就有同學跟我說,有那些同學收了賄;我有同學當檢察官,那時羈押被告不必經由法官,檢察官可決定羈押與否,我同學當場跟我講:全台灣最大的官就是檢察官,要羈押全看自己,不高興就可羈押,有人當證人被傳喚,開庭可以馬上轉成被告而被羈押。有女檢察官被路人稍微多瞄了幾眼,路人馬上被女檢察官立案羈押。檢察官收賄,重新開偵查庭,找書記官將筆錄重新改過……,真是罄竹難書。我讀大學與其後的留學時,大家幾乎都在談司法的黑暗,也聽到同學說某某同學當法官對台下的被告、證人兇巴巴。

隨著時代的發展,司法制度改變了不少,好像比較進步,但真的改變了嗎?各位有沒有聽過有的檢察官是躺著辦案的嗎?人民提出告訴的案件,大概傳個一次就草率了結,幾乎都是不起訴處分,我聽過當過調查局局員的學生跟我說:檢察官與調查局或警察為考績而配合辦案,只要檢察官起訴,全體慶功,反正證據不夠就交由法官慢慢審判、慢慢拖,獎金拿到先分再說;要整有名的政治人物,叫人匿名寫個告發單,即可進行偵查……。法院開庭,我從未看過那個法官笑過,不順其意,被法官破罵乃是常事,但是美國的法官無論對被害人、被告乃至證人都很有禮貌,怎麼兩個地方會差這麼大呢?後來為了寫《英美法導論》一書,我讀了許多資料,才恍然大悟:原來美國的州法官有很多是人民選出來的,所以都很有禮貌,但是台灣的法官到現在主要還是從大學畢業生當中透過國考錄取,一大堆沒有社會經驗的大學畢業生,突然成為不可一世的高官,根本看不起出入法院的三教九流乃至各式各樣的人,法院就真正成為古代捕快高喊「威武、肅靜、升堂」的衙門。如果讓律師來談,或許每個律師都可出一本司法現形記。我的學妹曾當過法官,她曾跟我說,無法適應法院現實而有良心的法官,大概做沒幾年就會請辭去當律師。這句話如果是對的話,那麼法院是怎樣的生態,或許可猜得出來。

所以,政務委員羅秉成請你不要強姦民意好嗎?我在開南大學上課的時候,曾跟同學半開玩笑說:各位同學,跟老師一起去把台大法律系燒掉!因為每年有1/3的檢察官、法官從這裡產生,這些檢察官、法官有許多就是製造冤獄的人。

羅秉成或許只是為了秉承蔡英文的旨意,要推動國民法官的通過,而想出這個說法,但是台灣人要的很簡單,那就是檢察官與法官要公平辦案,不要製造冤獄。

三、司法官僚大勝利

「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到目前為止的修改,其要告訴人民的就是:司法官僚大勝利,檢察官萬歲!法官萬歲!因為即便有817萬選票的小英被我們選出,我們對這些檢察官、法官也無法撼動一根汗毛。

四、不誠實的政治人物=蔡英文與被小英綁架的民進黨

大家都知道,蔡英文選總統的政見就是要在司法體系之內導入陪審制。其實小英如果於事後真正覺得台灣不適合陪審制,她大可向民眾表明自己立場的變更,並對民眾清楚交代其改變的理由即可。但是從頭到尾,我們只看到小英一直以欺騙的手法來推動所謂的國民法官制。

本來,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當中,陪審、參審是勢均力敵的,但是許宗力領軍的司法院反對陪審制。此後,小英與民進黨就好像被許宗力綁架一般,只能支持參審制。在立法院要召開臨時會前的一、兩個月起,民進黨就已經一再說謊,在6月9日,民進黨政策會的趙秀琳小姐就說陪審沒有判決書、沒有上訴,所以民進黨支持國民法官制,後來又有個沒什麼格調的記者扭曲陪審團的好處硬說陪審員可能會被收買,……等。其實,民進黨要批判陪審當然可以,但至少要好好做準備,沒準備或不清楚就亂放砲,根本就不是負責任的政黨。而其中讓我覺得背離常識而滿嘴撒謊的就是蔡英文,她有紐約州的律師資格,但她竟然說國民法官是陪審制的進化,這兩者在制度上根本不同,她既然在美國當過律師,對陪審一定會有相當程度的理解,因此她的說法有兩種可能性,一種是明知兩者不同,卻昧著良心說謊,不然就是她的學歷與律師資格有問題。如果是真的不懂,就老實說她不懂就好,偏偏她就是要硬拗;而如果是後者,就表示其學歷與律師資格的取得有問題,這也難怪人家質疑她的學位有問題,而並非故意要惡整她。

為了抹黑陪審制,執政黨好像組成了抹黑國家隊到處在造謠。舉例來說,在審查法院前一天,有一位檢察官何俊英接受《自由時報》採訪說:依照民團所推的陪審制度,陪審員票數只要有一票不同意,被告就可能獲判無罪。其實這個講話就是無視陪審制發展史的講法。

陪審制實施至今已有800年以上的歷史,它不斷面對各種問題而做修正,例如,長期以來,要判被告有罪或無罪,要有12位陪審全員一致,但後來隨著社會的複雜度增加,如果12位中有1位反對,就有可能使得重大犯罪獲判無罪,因此美國有些州就改成9人或10人之同意即可。但這一位檢察官卻說依照民團所推的陪審制度,陪審員票數只要有一票不同意,被告就可能獲判無罪。民團的版本是可經過討論來修改的,而這就是典型的扭曲陪審制度來反對陪審的作法,而他更以電影「失控的陪審團」這種虛構的情節來恐嚇民眾說陪審員會面臨人身安全等,或黑幫會花大錢擺平陪審團等,對此我只能以無恥來稱之。因為他等於是在說:如果國內採取陪審制,你們這些陪審員有人身安全的疑慮,國家可不加以保護。請問:這跟以前的國民黨只保護國民黨的支持者有什麼不同?

五、半調子司法改革的真面目

大家非常不解的是:人民非常痛恨司法,民進黨的先輩遭受司法迫害甚為嚴重,為什麼民進黨寧可討好檢察官、法官,也要假裝推動司法改革呢?或許我應該把自己觀察的現象告訴大家一下:蔡英文推動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時,是新潮流的邱太三當法務部長,他安排參與人選時,已經是故意把看清司法真相、真正想改革司法的人排除掉,其設定的方向只是想配合司法官僚來製造有利現有司法體制的改革方案而已,又請問,現在法務部的次長層次有沒有新潮流的人呢?有誰可以掌控檢察官呢?又民進黨為什麼積極拉攏法官擔任立委呢?是不是要在法官圈內形成親新潮流或民進黨的勢力呢?這一切的目的,其實依照我的觀察,就是:民進黨,尤其新潮流,跟國民黨一樣,要把司法變成自己可掌控的機關。如果真相是如此的話,那麼為台灣民主打拼而犧牲的先賢先輩就是白白流血了。

六、小英大概可論定了

小英是個運氣很好的人,她的第一任搞得民進黨翻了觔斗,沒想到香港發生了反送中的運動,加上美中冷戰的形成,使她第二任獲得了817萬票。但也因為這樣,讓她產生錯覺:她以為她所做的一切,人民都會認可。其實,她犧牲潘文忠、葉俊榮、賴清德,違法讓管中閔當上台大校長,他叫葉俊榮與婦聯會簽行政契約,讓辜家有機會燒了資料,她可能是假博士,她利用陳菊砍殺賴清德……,這一路看過來,我們可以看到她都是在使用欺騙的手段。或許在美中冷戰的形成之下,人們很難去追究她的行為,但是當後小英時期到來時,可能真相會一一曝光。只是民進黨的委員真的要被她綁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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