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表示,依相關法規核定民國107年(2018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115日,其中超過3日以上連續假期計有 6個,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6天。
人事總處表示,依「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 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及「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 期處理要點」等規定,核定107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總放假115日。 其中3天以上的連續假期(含例假日)共有6個,分別為107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3日)、農曆除夕及春節假期(6日)、兒童節及民族掃墓節(5日)、端午 節(3日)、中秋節(3日)及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 日(4日)等。
人事總處表示,放假的紀念日及節日,如果遇到週二或週四將一律調整放假,並以前一週週六補上班為原則 。107年民族掃墓節(4月5日)適逢週四,調整4月6日(週五)為放假日,並於前一週3月31日(週六)補上班。另外,108年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適逢週二,調整 107年12月31日(週一)為放假日,並於前一週12月22 日(週六)補上班。
人事總處指出,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僅適用於政府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公營事業機構人員原則上比照辦理;軍人放假屬國防部主管權責;各級學校適用的學年度行事曆,是由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此外,民間企業人員的放假,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事項,應依勞動部規定辦理。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107年政府辦公日曆與請假攻略。(圖/中央社)
連假請假攻略:
●107年年假為2月15-20日6天,只要請假12-14日3天,就能變成11天連假;或是請假21-23日與26、27日,就能變成14天連假。
●4月4日至8日為5天清明連假,只要多請2、3日2天假,就能變成8天連假。
●10月10日國慶日為週三,只要請假8、9日2天,或11、12日2天,就能達到5天連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