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國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被控擔任中影董事長時涉嫌背信,獲不法利益635萬,一審判決無罪後,檢方上訴高等法院,高等法院二審過程中,蔡正元也否認有任何不法,二審判決結果今(26)日出爐,高等法院判決蔡正元無罪,全案定讞。
蔡正元被控在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擔任中影董事長期間,於董事會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300萬股,使認股人得以遠低於每股淨值的每股10元價格認股,且認股人只要在這次辦理資本公積轉增資再辦理減資之前認購,每股可退回減資款13元。
其中,蔡正元自身認購15萬股,其所掌控的阿波羅投資公司認購196萬6780股,而獲每股3元的價差,合計不法利益逾635萬元。
士林地檢署依背信罪起訴蔡正元,一審士林地方法院認定本案相關董事會議,均是於公司自治下,經董事會決議作成,有其法律依據,無證據顯示為蔡正元以自己利益而主導作成,今年1月底判蔡正元無罪,檢方上訴後,今被高院駁回,蔡正元無罪確定。
蔡正元也在臉書表示,「台灣歷史上只有蔡正元一個人,為了國民黨黨產的利益,擋人財路,被控告六件背信侵占案,都是10年以前的事,而且都是被同一個集團控告」。
他說,第六件原本經過一次簽結、一次不起訴,竟然還能死灰復燃重啓偵查變成搜索、羈押4個月、起訴,「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對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的姚姓處長說,羈押蔡正元是『上面決定的』」,「這個『上面』是誰,總統蔡英文應該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