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了解能源國家型計畫 (NEP2) 地熱井的挖井狀況,我6月17日去經濟部拜訪 NEP2 計畫主持人沈榮津次長。這次拜訪同時也向沈次長表達:政府目前在地熱方面,對政府機關及學術界要求十分寬鬆,但對產業界卻要求十分嚴苛,是嚴重的雙重標準。行政院長林全6月16日到「三三會」與企業老闆對談,聲寶董事長陳盛沺提問題時直言:政府談五大創新產業,卻不講企業關心的核電、電力、兩岸關係等問題,是不務實。林全院長回答時說:政府存在的目的就是要讓台灣產業維持競爭力。地熱發電是基載再生能源、可解決企業關心的核電與電力問題。但目前 NEP2 寬待學界嚴對業界的地熱發展政策,台灣地熱發電產業根本不可能發展,哪來產業競爭力。
例如說我們蘭陽地熱資源公司,2015年拿到了能源局一百萬元的補助款,製造出60 KW的全流式渦輪發電機。到2016年6月17日為止,我們公司卻因為董事長個人不願意做計畫不成功時需還補助款的擔保人,目前還有130萬元的現金壓在銀行,作為不能達成研發成果時的履約保證金。而我們在今年六月初向工業局申請產業高值計畫,兩年半時間要製造出400 KW的全流式渦輪發電機時,卻被工業局要求要有完成計畫時產出的產品購買者,以及購買意向書。然而反觀政府自己推動的計畫成效又如何呢?若未能達成預定目標時,其處罰或退場機制又是如何呢?我們就以2013年4月24日,時任工業局長的沈榮津次長與美國愛達荷州歐士傑州長簽訂的「台美綠能產業合作備忘錄(MOU)」為例子來檢討一下。(新聞為2013年4月25日中國時報的〈台美合作 研發地熱發電技術〉)
宜蘭清水地熱發電站。(圖片擷取自《經濟部水利署電子報》)
不知道工業局對這個重要的 MOU 是如何追蹤考核的?成果又如何呢?是否可以對社會大眾公開一下?比如說「以清水為練兵場」是其第5項的「計畫整合測試者由葛瑪蘭清水公司負責」,但是該公司因為無法於2015年底前,達成與宜蘭縣政府 BOT 提案的1MW商轉電廠的目標,已經被宜蘭縣政府解約了。2016年4月25日宜蘭縣政府也重新 BOT 案的開標公告。我們蘭陽地熱公司也正好在那一天,開始在清水地熱使用由工研院管理的21號井每小時15噸熱水的熱源,來進行我們研發的100 KW等級的全流式渦輪發電機,為期七天的機械耐力測試。五月二日,七天測試期限一到、機械關機後,我們就被趕出21號井埸地。而向宜蘭縣政府借用9號井的事情,又因為這口挖掘於1978年的9號井,在大約10年前水利法立法實施開始水權登記作業時,縣政府某公務員疏失漏了登記9號井,以至9號井目前沒有水權。而申請水權登記,說要三個月之久。那個工研院21號井說要測試200 KW的 ORC 雙循環機組,到今天一個半月也沒有開機過。而我們的機器,又因此平白延誤了兩個月的測試時間,使我們規劃中要進行六個月的「計畫整合與測試」,遲遲無法開始,到今天還在等宜蘭縣政府核准借用9號井的公文。另外在2013年4月25日的那則新聞中,我們看到有六大合作領域。例如說我們目前正在進行的發電設備部分,該新聞中說:發電機由東元電機負責,熱交換由漢翔與唐榮,渦輪機是漢翔與工研院,電控設備是東元電機與中興工程。美國方面是美國地熱公司支援技術開發。
我們很好奇上面所提到的這些公司,真的投入了地熱發電的研發或生產工作嗎?而與工業局簽 MOU 的美國地熱公司,又技轉了多少技術給以上的那些公司呢?工業局可否給個答案。否則此一 MOU 三年來執行不利,而簽 MOU 的工業局長今天可是貴為經濟部政務次長,而且還是 NEP2 計畫主持人呢?
接下來談到 NEP2 今年要再花一億元,挖2800公尺深井的井位問題。NEP2 地熱主軸辦公室的人拿出三張這兩年半來,在宜蘭挖測試井的深度與溫度關係圖做說明。對沈次長說三星紅柴林養鴨場旁打的井地溫梯度最好。而比較的另一井位是五結鄉公所旁的老人中心旁挖的測試井。地熱主軸辦公室的人說老人中心井在沉積層雖有高地溫梯度,但是挖到基盤後溫度就上升不多。每百公尺梯度比在沉積層時低。因此 NEP2 地熱主軸辦公室堅持說應該繼續在紅柴林打井,完成原規劃的兩口井的 EGS 系統。我說 EGS 工法不好而且費用太高,應該將一口井移到利澤或龍德工業區,變成是 CEEG 雙套管取熱的地熱井。我建議台灣要用何種深層地熱工法及何處是最佳的挖井井位,應該公開辯論後再決定。新到任的 NEP2 執行長台大機械系楊鏡堂教授則說,工法何者較優無法辯論決定。因為時間有限,當天的見面就此結束。留下我一堆疑問就列於下方就教於大家,也當成此文無結論的結尾了。
對 NEP2 地熱主軸辦公室,我們的疑問是:
1. 利澤環保局與老人中心兩點距離約1.3km,紅柴林1號井和養鴨場距離約1.5km
邏輯來說,如果用老人中心地溫梯度資料說利澤環保局不行,那養鴨場也一樣不行。如果養鴨場可以,那利澤環保局也行。
2. 利澤地區至少打3口井,為何僅拿老人中心井的資料而不拿利澤環保局井的資料給沈次長看?
3. 根據 NEP2 地熱主軸辦公室現在的邏輯,旁邊有高地溫梯度的井就會有熱,為何不將所有井位與狀況全部拿出來比較討論?
4. 為何不拿所有的井測原始資料來比較,而用修正擷取過的資料?
對 NEP2 執行長台大機械系楊鏡堂教授:
我們的問題是工法優劣真的無法辯論嗎?我2016年2月10日發表在民報上的文章〈幾種深層地熱發電方法的比較〉請楊執行長細讀後再指教一下,能公開為文批評指教最好。私下見面或電郵指教也可。
另外我們要再公開請教 NEP2 計畫主持人沈榮津次長,若 NEP2 在三星紅柴林挖的第二口井井底溫度不及100度,無法達成 NEP2 今年年底已經被「滾動式管理」下修成的0.5 MW宣導電廠的溫度及水量的需求時,今天這個錯誤的決策要由誰負責呢?
註釋:要達成0.5 MW發電容量,用 NEP2 規劃的 ORC 雙循環發電機組、井口溫度125度C時每小時要120公噸的熱水。井口溫度170度C時,每小時要90公噸的熱水。我們預測利澤工業區環保局旁的井,因地溫梯度為每百公尺6.5度,井口會有170度C。三星養鴨場旁的井,因地溫梯度為每百公尺4.5度,井口會低於100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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