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司法改革要民主,國民法官要陪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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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司法改革要民主,國民法官要陪審!

 2020-05-26 17:55
民團至民進黨黨部前陳情要求施行陪審團制度。圖/台灣陪審團協會提供
民團至民進黨黨部前陳情要求施行陪審團制度。圖/台灣陪審團協會提供

近年來「司法改革」被廣泛討論,而大多對於司改的看法多半是集中在台灣司法體制的不完美處,各界提供的解決方法也僅強調人民對既有司法體制的不信任。其實,司法體制主要作用即是維護法律並確保正確執法來解決爭議。司法改革則是旨在教化、預防犯罪,以及給予受害者精神安慰。司法改革如果成功,該司法制度會被社會成員理解和接受,藉著全民守法而達到立法目的,體制方能順利運作。

在秉持司法獨立性原則的理想制度裡,審判不受行政或立法部門濫權干涉,謹遵法治精神,面對反對民意仍做出正確判決或法律詮釋,但若體制的運作與主流價值觀多方相違,或是人民普遍對各類司法原則和概念不了解,那這體制終究會與人民期待脫節,對維護法律有害無益。目前台灣司改倡議者面臨的最大挑戰就是民眾對這司改無感。多數人平時鮮少接觸法務,需要法律途徑解決紛爭的機會不多,對相關議題了解不足導致他們對司改不感興趣。這種改革困境讓司法機關很難意識到體制的問題,倡議者也不易號召人民響應改革。

普遍大眾並非法律專長,因此增進公民對法制及法務的了解格外重要,而給予人民機會直接參與司法程序將是根治制度問題的關鍵。平常不親近民意的司法機關若能聆聽民間聲音,才能防止主政者濫權暴政並促進體制進步。目前司改議題有太多來自法界的各類想法及訴求,但台灣平民百姓太少人真正了解司改的各項爭議,這也是為何台灣司法體制採用經得起考驗的陪審團制或許是最佳解套方法。

新政府主政的司法院也曾試圖增進國民參與審判,院方立場傾向力推「國民法官」參審制,主張「國民法官」和專業法官共同審理評議。國民法官除得檢視證據、詢問證人、並能參與決定量刑標準,但這樣龐大的權責負擔帶來很大的心理壓力恐會導致全民參與意願更低。符合國民法官條件的人應也不比陪審員多,終難落實代表社會的人民參與司法制度的目標。

不論是參審制還是陪審制,專業法官都有其特殊地位和職權,目前民調都顯示支持如陪審制的國民參與審判過程會對司改有益。當然,不同制度各有利弊,就像美國名著《梅岡城故事》裡的亞惕律師替被告湯姆辯護的經歷就凸顯陪審團制會屈服於暴民意識而讓判決失去該有的公平。從另個同樣也是美國名著的《十二怒漢》來看,內容所述的是陪審團制給予任一陪審員獨立審判能力。陪審制讓被在局勢不利於他的情況下仍有一絲希望,只要有一位頭腦清楚的人願意堅持落實正義,就能翻轉局面。

上述兩本著作雖都涉及嚴肅法律制度,卻在美國教育教材裡有崇高的地位,也是不少學子在求學過程中需要研讀的優良讀物。這兩本書藉著描述陪審制運作而對後代美國人有深遠影響,奠定理想的法治精神,並拉近國民心中司法與正義的距離。陪審制的最大貢獻就是讓人民對司改存有信心,願意信任既有制度能給予自己應得的公平權益。

我們若想要在司法改革上有長遠的績效,無論是建立金字塔型訴訟制度或懲治恐龍法官,都先要從建立一個國民能直接參與相關程序並學習的制度開始。人民對司法本質不陌生,也能學會分辨制度優劣,而儘速採用全民能夠參與的陪審團制即是最理想的作法,至少讓陪審團制度有試辦一段期間的機會,讓人民對它的滿意度來做最後的存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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