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爬黑山自己買單!花蓮近年山難案件逐年攀升,讓搜救人員疲於奔命,花蓮今年2月有一支登山隊入山後擅闖未開放山域、其中1人失足致死,消防局當時向空勤申請航空器吊掛遺體。縣府17日依「登山自治條例」開出出動搜救直昇機搜救費用共92萬2578元,每人15萬3763元,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花蓮縣消防局副局長吳兆遠證實「這是全國首張違法登山搜救付費罰單」。花蓮縣府去年6月14日公告「花蓮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實施花蓮縣境內登山活動之管理及對違規者裁罰及搜救費用索取作業。對於「爬黑山」之行為有警惕作用,也希望山友愛惜自己生命。
1支由7名登山客所組成登山隊伍,因行經管制山域八通關日治越道線馬沙布駐在所附近,違規擅闖未開放山域,不幸有1名隊友失足滑落邊坡罹難,消防局當時獲報並派員搜救,同時由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派遣航空器吊掛大體下山。
消防局指出,經查出該登山隊伍雖依規定向內政部警政署及玉山國家公園提出入園(山)申請,但卻未依原申請路線進行登山活動,擅闖未開放之山域步道致發生不幸事件。提報花蓮縣政府開出每人新臺幣(以下同)6,000元之罰單,另經空中勤務總隊估算,本案包含航空器相關油料及耗材等搜救費用計支出92萬2,578元,亦依自治條例第14條第1項規定:「於本府公告之管制山域從事登山活動遭受登山事故,由本府進行搜救者,本府得以書面命其支付搜救費用。」及使用者付費原則。
消防局於9月17日針對其他6名登山客分別發函要求每人依限繳納平均15萬3,763元之搜救費用。
花蓮縣消防局長林文瑞呼籲社會大眾,進入公告管制山域登山應有完善之行前訓練、路線規劃並由合格之領隊帶隊,同時應依法申請所需許可文件與辦理登山綜合保險、備妥可供緊急聯絡通訊、定位器材及足夠之電源供應器,並依計畫路線行進,不可擅闖未經開放之路段,以免發生危險浪費社會資源。
消防局依自治條例,對七人「爬黑山」登山隊開出罰單。圖/翻攝畫面
七人登山隊擅闖未開放區域一人死亡,消防局對六人開出九十二萬多元搜救費用。圖/翻攝畫面
消防局副局長吳兆遠證實,這是全國首張對違規爬山域的登山客開出的求償罰單。圖/王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