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我國遠洋漁船,已多次遭印尼官方無故攔檢並扣押,雖最終以查無不法釋放,船東只能自認倒楣,而我國政府亦未能為漁民討回公道。對此,近日無故遭印尼軍艦攔下登船檢查,並強行帶回附近港口「加強檢查」後釋放的我國屏東東港籍「大鮪13號」鮪延繩釣漁船船主,發出聲明稿指出,印尼海警船強行扣押,威脅我國人船財產安全,無視我國家主權,侮辱我國民,我國漁船在海上遭受他國不平等待遇,我國政府卻無積極具體行動營救人船,並呼籲政府應責成相關單位,善加處理涉外事宜,不要等到發生人命,如「廣大興28號」血淚之憾事。
印尼政府這些舉動,是否具針對性,有跡可循。印尼海洋暨漁業部長蘇西曾公開指控,台灣有7艘漁船進入該國巴布亞島海域非法捕魚,將加強監控台灣漁船,對台灣顯不友善。對此台灣漁政機關,雖已反駁該項指控,卻未據理力爭,真相始終未明,讓台灣漁民繼續揹黑鍋。
從「沖之鳥」海域的自我設限,卻無法維護台灣漁民合法的作業權益顯示,我國政府在處理國與國之間的漁業糾紛,只想息事寧人,過度委曲求全的做法,並無法換得他國尊重,何況印尼為蔡政府新南向政策的重要夥伴,且台印雙邊貿易金額2017年達80億美元,蔡政府必須挺直腰桿,據理力爭。
儘管印尼政府對於登船檢查我國漁船,所持理由或有正當性,但執法是否過當(有押回港口調查之必要嗎?),有無針對性?我國政府應該邀集相關部會和學者專家進行研判擬出對策後,透過外交、經貿、漁業等管道,要求印尼政府提出具體說明並保證不騷擾我國漁船航行和作業安全。
水產是人類重要的蛋白質(全球有30億人以海產為主要蛋白質來源)及經濟來源(漁產每年貢獻全球GDP約2,740億美元),全球有2.6億人直接或間接從事漁業相關工作。然而隨著全球魚類資源的日漸枯竭,各沿海國對專屬海域保護行動日趨強悍,手段也越來越激烈。
這些年台灣漁民出海作業越來越困難,不僅在沖之鳥海域、釣魚台海域遭日方強力驅趕,在印尼、菲律賓、越南等鄰近海域作業,也經常遭到騷擾,然而為了生計,漁民也只能冒險前往作業,他們多麼期盼政府能當他們最堅實的靠山,保護他們不要遭受他國蠻橫無理的對待,而不是反要求他們避開危險及有爭議海域,卻沒有積極作為如:洽簽區域漁業合作協定、共同進行漁業資源調查養護、加強當地漁業投資等等,來幫助漁民尋求新的捕魚海域,以及合法的魚類配額。政府高層不能只看到台灣遠洋漁業的豐功偉業,卻無視於其所存在的陰暗面以及風險。
眼見新一波海洋(包括魚類)資源爭奪戰已然展開。中國大陸正積極從海洋大國轉為海洋強國,反觀台灣因政經實力衰退,以及漁業國際形象不佳,正逐漸被邊緣化,恐將壓縮我國漁業的國際生存空間,台灣若想從海島變成海洋國家,漁業是個著力點。
為此蔡政府除了完備遠洋漁業管理機制,加強護衛台灣漁民權益外,必須重新擬定未來漁業整體發展策略,從全球漁業供應鏈觀點切入,找到台灣漁業的定位,並做好漁業管理,不要只把眼光放在初級的海洋捕撈,以及落入數量迷思(應重質優於重量)。蔡政府想捍衛台灣漁業主權,就要拿出真本事,贏回自家尊嚴與國際尊重,光靠自我約束,只會讓外人看輕!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