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礦協董事:舊礦展延不需知情同意 族人落淚痛批財團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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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協董事:舊礦展延不需知情同意 族人落淚痛批財團殘忍

 2017-04-13 19:03
礦業法即將展開修法,立法院13日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會議中針對亞泥180公頃的新城山礦場剛剛取得20年展延的案件有諸多討論,礦業代表認為展延不需再次經過部落諮商同意,不過當地居民族人則批評財團太過殘忍。圖/王志偉(資料照)
礦業法即將展開修法,立法院13日召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會議中針對亞泥180公頃的新城山礦場剛剛取得20年展延的案件有諸多討論,礦業代表認為展延不需再次經過部落諮商同意,不過當地居民族人則批評財團太過殘忍。圖/王志偉(資料照)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3)日下午針對礦業法修法召開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礦場旁的部落居民及礦業代表到場表達意見,礦業協會董事長蔡穗表示,礦業是工業之母,沒有採礦工業就發展不下去,事實上台灣仍然極需進口,針對環團不斷強調要落實《原基法》中的部落諮商同意權,蔡穗認為,礦權展延是在舊的範圍採礦,沒有擴大,此話讓環團和在地居民都感到非常不滿,一位住在亞泥旁的居民痛批財團太殘忍。

蔡穗發言時表示,礦業是工業之母,大部份東西包括電腦,麥克風,都是由石油提煉、由礦提供原物料生產,沒有礦,工業就發展不下去,現在台灣每年生產1806萬公噸,國外進口量1億7772公噸,出口152公噸,比例換算起來進口100噸才出口0.86噸,其實台灣仍然極需要進口,「採礦真的有賤賣國土嗎?」

針對環團不斷強調的原住民部落知情同意權,蔡穗也表示,依照原基法21條,新申請的礦要踐行21條規定,新申請即使0.1公頃也要踐行,但是舊的礦已經核定礦業用地,他認為不需要踐行21條,因為舊礦就是在舊的範圍開採,並沒有擴大,從「法規不溯及既往」的觀念來看也是合理。

不過東華大學教授蔡志偉則說,礦業法的制定早在原住民基本法和環境基本法之前,現在過了這麼久的時間,本來就該重新檢討,落實現在政府對原住民權益尊重的價值和信念,也符合現在社會的環保意識。

「人世間找平衡點是難的」蔡穗則說,他們願意配合政府的規定,做好環保、水保、工業安全、採礦安全等,還有敦親睦鄰適當回饋,但政府應該正視礦業對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性。

中國國民黨立委王惠美也表示,認為礦業法問題中,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不應該是「二選一」的題目,「為什麼不能複選呢?」王惠美說,礦業對台灣很重要,如果未來法令過度嚴苛的規範,恐怕會導致產業外移,競爭力衰退,尤其礦業是花東地區是不可缺少的經濟支柱,一旦當地礦場熄燈,台灣東西發展不均衡的情況可能會雪上加霜。

王惠美也建議,要找到當中的平衡點,不妨從「循環經濟」的角度來思考,因為這是未來的趨勢,水泥廠因為高溫焚燒,可以順便處理工業和民生廢棄物, 一旦水泥廠停止運作,這些廢棄物將無處可去,王惠美認為,透過循環經濟模式的導入,讓再生恢復成為礦場的解套。

不過住在礦場旁的居民,花蓮縣富世村部落代表鄭文泉則表示,礦業法問題就在政府長期偏袒財團,忽視原住民的權益,他自己從小在亞泥礦區下長大,長期面對亞泥礦場輸送帶所造成的落塵塵害、噪音甚至水患等問題,就地方居民來講,後續的展延、展限不會幫助到當地區民,只會造成他們失去健康、土地與傳統技藝。另一位富世部落代表田明正則沈痛地說,家園遭到採礦的嚴重破壞,批評亞泥是個殘忍的財團,只考慮到自身的利益,甚至一度激動落淚。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最後表示,目前各界關心的礦權展限,包括公民參與機制、資訊公開、對環境衝擊及部落的影響,還有回饋機制,甚至水泥需求量與礦權規定是否符合實際狀況等意見,都是經濟部修法時的參考依據,目前立法院目前已有11個版本,經濟部會參考這些版本,凝聚最大共識,提出新的修法草案。

民進黨召委高志鵬則表示,經委會已做出決議,要求經濟部在半年內暫停核可所有申請礦權展延的案件,也就是委員會在半年內應完成礦業法修法,希望經濟部能加速提出修法草案,到委員會進行實質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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