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做菜先製刀?台大教授:原民打獵須先「自製」獵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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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菜先製刀?台大教授:原民打獵須先「自製」獵槍?

獨步全球!台灣槍枝管制政策鼓勵原住民「自製獵槍」變相鼓勵小型軍工廠

 2017-02-10 01:00
台東布農族人Talum(王光祿)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9日開庭,Talum希望法官將狩獵傳統文化還給原住民(左為Talum95歲老母)。圖/林冠妙
台東布農族人Talum(王光祿)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9日開庭,Talum希望法官將狩獵傳統文化還給原住民(左為Talum95歲老母)。圖/林冠妙

台東布農族人Talum(王光祿)非常上訴案,最高法院9日開庭,並破例進行網路直播,Talum在95歲老母陪同下親自出庭,歷經4個多小時開庭,審判長洪昌宏表示,合議庭會在審慎評議後作出決定。

Talum因母親想念山上的味道,於2013年持撿來的獵槍上山,獵殺山羌等保育類動物,最高法院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3年6個月定讞,檢察總長提出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在9日開庭。

史上非常上訴首開庭 破天荒網路直播

此案最高法院破天荒開啟調查庭,並進行網路直播,聽取台大法律系王皇玉教授、具原住民身分的東華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蔡志偉副教授、具原住民身分的輔大法律系鄭川如助理教授的專家意見。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農委會副研究員王冠邦、內政部警政署警務正黃智銘,也提供單位職掌看法,檢察總長委派朱朝亮、吳慎志、林永義檢察官,被告辯護律師林靜文、陳采邑、排灣族律師林長振到庭回應,由洪昌宏擔任審判長,吳信銘、王國棟、李釱任為陪席法官,許錦印為受命法官。

本案原確定判決所認定的事實為,Talum在山地部落河川旁,拾得一枝具有瞄準鏡的土造長槍和五顆子彈,為供家人食用而獵殺山羌、長鬃山羊各一隻,洪昌宏表示,此一事實認定,是否符合客觀的經驗法則、論理法則,不是非常上訴審所能處理,所以只就以上各法律有無互相衝突,及應當如何正確適用法律予以聽證調查,合議庭在審慎評議後作出決定。

「自製獵槍」以「槍枝管制」出發  而非從「打獵工具」定義

台大法律系王皇玉教授在庭中表示,探討原住民犯罪時,背後常有漢人為主流的文化思維,狩獵文化是原住民文化根源之一,是相傳幾百年的原住民生活慣習,也造就原住民喜歡野味的飲食文化,但外來統治者幾百年來一直以強權殖民統治原住民,原住民狩獵文化就被蒙上犯罪色彩。

她說,儘管我們一再聲稱尊重原住民狩獵文化,但始終對原住民狩獵、持有槍枝、食用野生動物等貼上負面標籤,包括危險、野蠻、殘忍、不文明及悖離生態保育價值等印象,不只法律規定,連個案審判也受此想法影響。

允許原住民持有何種規格的獵槍才合法?她指出,1997年修法才出現「自製獵槍」的字眼,之前的法律用語都是「獵槍」,她要問,「自製獵槍」是原住民的傳統嗎?原住民從清朝時期持有的獵槍都是「制式獵槍」,因為自製獵槍是需要精良的知識,「自製獵槍」的規格是警政署定義的,但警政署定義的獵槍適合打獵嗎?並不是從「打獵工具」的思維定義,而是「槍枝管制」的思維來定義,對獵人和動物都不人道。

台灣槍枝管制政策獨步全球「自製獵槍」變相鼓勵小型軍工廠

王皇玉指出,台灣槍枝管制政策獨步全球鼓勵原住民「自製獵槍」,卻不允許教學過程,但自製獵槍易發生危險,等於變相鼓勵小型軍工廠,她認為警政署應開放讓原住民購買「制式獵槍」,她也對最高法院對「自製獵槍」見解的變遷予以肯定,她認為,警政署允許原住民持有的槍枝,是原住民受外來政權統治的歷史過程中,所能持有「最爛的」槍枝。

 「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要求打獵的人,必先自製獵槍作為工具,為何台灣的原住民必須接受這樣的對待?」,王皇玉質疑,原住民文化包含飲食文化,食用自己打獵的野生動物就是原住民的狩獵文化,廚師做菜前不會先要求他打造一把菜刀,為何原住民打獵必須先「自製」一把獵槍?現行原住民狩獵文化已遭扭曲。

王皇玉強調,國人應改變思維,勿將「自製獵槍」與「祭儀時才可以狩獵野生動物」等變相的漢人思維,硬生生的強加在原住民文化之上,「混充」為原住民傳統文化,並以此規訓原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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