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不甘投入大把資金取得的彰銀,在馬政府上任後卻不承認當年二次金改承諾把彰銀經營權搶回去而控告財政部,日前法院宣判後一般認為財政部因獲得實質經營權,實際上贏得裡子,而台新金即便獲得承認雙方契約存在,但要搶回經營權將得等到下屆董事會改選,財政部恐不會再上訴。但財政部部長張盛和今(11)日在立院表示,財政部已經準備好上訴資金約2000多萬,至於上不上訴則尊重新政府決定。
彰銀經營權案於4月27日一審宣判後,台新金和財政部對判決結果還是「各自表述」!不過因台北地院駁回台新金向財政部165億元天價求償、及改派三位董事兩項訴求,而台新金則獲得法院認定當年「契約關係存在」,且財政部以後董事改選不得再有妨礙行為出現,一般認為要搶回經營權也得等下一次的董事改選。當時財政部長張盛和認為此案財政部勝訴成分較多,外界也認為財政部其實已經贏得裡子,可能不會再上訴。
對此,國民黨立委曾銘宗今日質詢張盛和表示,財政部在彰銀案的立場,到底有沒有要再上訴?張盛和回應表示,張盛和回應表示,自己還沒看到判決書,但已準備好上訴的資金。
張盛和指出,先前一審費用,法院判由財政部負擔1000多萬元,台新金負擔8、9000萬元;二審上訴費用需比一審多50%,因此預估需要2000多萬元的上訴資金,已經報請行政院。
不過他也強調,雖然資金已經呈報,但因為內閣都要總辭了,是否上訴將尊重新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