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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一例一休 社福團體叫苦不迭

 2017-01-05 17:23
去年12月下旬匆忙上路的「一例一休」新制,實施以來,發現實際問題一籮筐。圖/取材自 pixabay (CC0),民報後製處理
去年12月下旬匆忙上路的「一例一休」新制,實施以來,發現實際問題一籮筐。圖/取材自 pixabay (CC0),民報後製處理

去年12月下旬匆忙上路的「一例一休」新制,實施以來,發現實際問題一籮筐,不單是企業體的增加負擔問題,且連非營利組織或社福團體,都叫苦連天,原本運作順暢無礙的制度,一下子弄得雜亂無章,例如為了工時的嚴格執行,勞工局近日忙於到處查出勤卡的上下班打卡時間,逾時就罰,社福團體執行長則嚴限工作伙伴不得超時打卡,準時離開,但工作沒做完怎麼辦?只好到外面另找地方「自行加班」或小組「聊天加班」,也有的「帶回家辦公」,辦公室變成不能待的地方?團體成員都在問:到底怎麼辦?

「一例一休」在企業界固然引發排班、加班及成本增加問題,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今天也特別出來呼籲大家互相諒解,共體時艱。但是,除了錢的問題外,其實還因法律修得不夠「彈性」,以致有些非企業、非營利組織的社福團體,也遭到很多困擾,因為社福團體的特色就是「非制式化」,週六、週日及國定假日辦理活動,是常有的事,有些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家庭問題處遇輔導,時間上的安排,也非公務機關或企業的工時制度可適應,新制實施以來,社福界已傳出多個大型團體被「勞檢」並開罰的事例,弄得各社福組織人心惶惶,一位社工就説:「奇怪了,我工作差一點未完成,想要做完再下班,但工時一到,就被趕下班,辦公室變成禁區,待著就『犯法』,這是什麼奇怪的法律?」

社福團體執行長也有一肚子苦水,説自己也非「資方」,和社工員都是伙伴關係,而非所謂「勞資對立」,而舊法除了勞工七天特別假,大家休得莫名其妙,抱怨影響正常工作外,其他還算能適應,順利運作,但「一例一休」新制實施以來,困擾不斷,同事們未蒙其利先受其害,據歸納可能因為要「防弊」而使許多制度「僵化」,缺乏彈性,也太複雜,弄得無所適從,甚至動輒得咎。

綜合一些社福團體的執行長或幹部甚至社工員自己說法,法律貴在簡單可行,而非弄得複雜萬端,使本來運作順暢的制度,一下子變得窒礙扞格,整個組織都受害,根本沒有贏家。政府應該儘速檢視實施執行上的窒礙和缺失,做合理修正,增加彈性,否則用不合理法令綁手綁腳,好像「兩人三腳」的遊戲,並不是對社會最有利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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