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惠文路永釆烘培坊與高雄餐旅大學實習生的勞資糾紛案,因業者違法事實明確,且無改善之意,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決定將重罰100萬元,希望督促業者檢討改善;此外,針對有網友在PTT爆料指「勞工局協調專員」去年在勞資爭議協調時,「勸說」申訴人當作「買個經驗」,不要繼續向上協調。勞工局表示,並無所謂「勞工局協調專員」,而是由中部某私立大學蘇姓助理教授擔任獨任調解人,勞工局同仁僅從旁協助會議進行,市府將儘速聯絡蘇教授釐清是否有網友所稱之情事。
勞工局指出,該烘培坊最近所涉及的實習生勞資糾紛案,經勞工局106年1月6日受理後派員稽查,確認業者有使勞工延長工時超過一個月46小時,並讓勞工連續工作超過13天等情形,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及第36條規定;另於106年2月24日再度稽查業者提供的全部資料,發現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溢扣工資)、第24條(未給付加班費)、第39條(未給付國定假日加倍工資)規定。
加上其他相關勞資爭議案件,101年起至今共計6件調解案,其中102年2案,101、103、105及106年各1案,內容主要為工資未全額給付及勞健保勞退未足額投保等爭議。另外,業者102年因未給付延長工時工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也遭到勞工局裁罰。
勞工局表示,綜合該烘焙坊5年來對勞工未善盡照顧,以及有多次違法紀錄,加上業者到目前為止並無改善之意,受害勞工多達4人,勞工局決定本次實習生申訴案,將依法重罰業者100萬元,希望督促業者檢討改善勞動條件,善待員工。
勞工局強調,受理勞資爭議調解案件時,勞工局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等相關規定,安排獨任調解人協處,以客觀公正立場協助提出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最後是否接受,仍由雙方當事人決定。
對於有網友在PTT爆料指稱有「勞工局協調專員」在調解時勸說申訴人當做「買個經驗」,不要繼續向上協調。勞工局表示,並無所謂「勞工局協調專員」,經過調查,該案105年5月18日受理後,僅調解1次就成立,由中部某私立大學蘇姓助理教授擔任獨任調解人;為了解真相,將儘速與其取得聯絡,以釐清是否有此情事。至於勞工局同仁,僅從旁協助調解會議進行。
此外,勞工局也表示,勞工常因不熟悉法令規定,導致無法主張權益,每次調解會議前,勞工局還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希望協助勞工充分掌握自身案情,由律師提供建議方案,以爭取最有利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