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環保署早在15年就實施限塑政策,規定連鎖便利商店、超級市場、量販店、百貨公司、速食店、公部門、公私立學校,不可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2017年八月中,環保署又修正「購物用塑膠袋限制」,不但取消塑膠袋厚度限制,並新增藥粧店、醫療器材行、資通訊設備零售業、文具行、洗衣店、飲料店、西點麵包店,購物用塑膠袋,須由消費者另行購買。
台灣每年生產量超過16萬噸的塑膠袋,其中內銷量(含間接外銷)約13萬噸。但環保署提出的統計,台灣每年消費型塑膠袋的使用量約10.5萬噸,其中購物用塑膠袋約6.5萬噸,以四兩紅白塑膠袋重量來換算,每年使用量高達200億個。環保署公布自2006年兩階段試辦廢塑膠袋回收後,約有26.6億個塑膠袋被回收(9,319噸)。但台灣塑膠袋的生產量與回收量,差距甚大。
2016年推估,台灣產生84萬公噸塑膠垃圾;但它們到哪裡去呢?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的淨灘活動時,發現海灘被各式各樣的廢棄物佔領,怪不得2015年10月,台南一隻重達23公噸的抹香鯨在北門外海死亡,解剖發現鯨魚胃部累積大量塑膠袋和漁網等,據聯合國估計到2050年,海中塑膠垃圾會與魚類一樣多。
我們早已身處「塑化世代」,但塑膠對於生態環境的影響,國人卻難有暇思考。據專家分析,一個塑膠袋需200-1000年,才能分解。
減塑其實就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我們外出時盡可能自備餐具(也比較衛生),若是購買食物或生鮮食品時,也應自備容器,避免使用一次性的塑膠製品。我們不但要盡力減少塑膠垃圾,而且要增加重複利用的機會。
網購所產生的包裝是無可避免的塑膠製品,除了少網購(也避免吃虧上當),還應妥善運用網購的包裝材料,若有不透光有鍍膜或與其他材質混合的塑料,不如當成垃圾處理,因為回收的成本較高昂且繁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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