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局副局長陳文凡日前在立法院答詢時指出,國內的中共「同路媒體」散播假消息。這些「同路媒體」包括平面、電子、網紅,「確實存在,不需懷疑」;陳文凡也證實,有媒體連「社論」都要先送給北京看,國安局「確實有掌握到這種情資」。
針對國安局的警告,部分學者認為,只根據報導內容判定那些媒體是中共「同路人」,並不容易,因為這牽涉到新聞自由,會造成「寒蟬效應」。其實,新聞自由和國家安全之間,存在清楚界線,沒有模糊空間。
台灣是新聞自由的國家,媒體報導獨立或統一,贊成統一或獨立,都是言論自由的範圍。我們可以不認同這些媒體的立場,但必須容忍他們表達的自由。這是民主最可貴的包容態度。
但是,當媒體受政治力指揮、控制,它所報導的消息和評論,就不夠資格稱為新聞,而是政治宣傳品,不具備公信力,因為違背新聞專業原則。
媒體拿中共的錢就是他們的「同路人」
如果媒體受到境外勢力、敵對國家的指揮、控制,甚至金錢收買,它就踩到國家安全的紅線。這些媒體是在幫境外敵對勢力,完成敵人交付的任務;也就是製造台灣內部的分裂、混亂。這類媒體就是中共的「同路媒體」,拿敵人的錢,來破壞台灣社會。它們的行為已經觸法,必須追究。
媒體報導,中國旺旺集團11年來領取中共補助金超過新台幣150億元。雖然台商企業接受中國補貼,並不違法,但政府應該查明這個補助金額是否正常?中國旺旺有沒有因為掌控媒體,受到北京的特別關愛?有沒有被政治力滲透?社會各界極爲關注。
表態參選總統的郭台銘,指控台灣某特定媒體每天對他攻擊,在他和韓國瑜之間,見縫插針、製造裂痕。他認為這家特定媒體集團,忽視中華民國的存在,「沒有愛國心」。郭台銘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他指控那一家媒體,大家心裡有數。
郭台銘認為媒體應有愛國心,倒是一個有趣的議題,值得討論。媒體的功能是滿足讀者知的權利,扮演社會守望的角色。只要遵守專業原則,發揮社會橋樑功能,就能促進人群之間的理解和溝通,幫助凝聚命運共同體,也會降低危機的發生。因此,不需要用愛不愛國,來檢驗媒體的社會責任。
但最低限限度,人民有權利要求任何人,包括媒體在內,不能出賣國家的利益,充當敵對國家的同路人,聯合敵人來傷害自己的同胞,這是絕對不能容許的。國安部門應加速推動修法,提高共諜刑責,並仿效澳洲、美國,制訂《反統戰暨反滲透法》、《外國代理人登記法》、《反外國勢力干涉法》等,將中共在台同路人繩之以法。
本文轉載自【綠色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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