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醫工會理事長吳國揚狀告高醫董事會,高醫董事會昨回應媒體聲明:「從93學年度至103學年度共撥付43億元給學校」,高醫轉型正義促進會(轉促會)今3日(四)嚴正駁斥陳家董事會只是學校法人單位,並非生產事業單位,此43億元是學校多家附設醫院所賺,是高醫人所賺,是為學校及附設醫院長期發展所用,本就屬於學校,怎麼變成「他們」給學校的。
高醫轉型正義促進會指:由於私校法不合理,加上教育部的忽視,致使「他們」(指陳家董事會)從中取得控制權並將高醫大視為家產來管理…目前仍有大筆現金幾十億元放在醫院帳戶內,這是完全違法的」…,董事會也因錢在醫院因而積極要 “校院分治”。
高醫工會理事長吳國揚代表高醫4000位教職工狀告高醫董事,昨上午首開庭,吳國揚與高醫轉型正義促進會等多位代表庭訊前並在庭外召開記者會,吳國揚列舉教育部文件,說明「大同醫院公辦民營案高醫董事會違反私校法」是鐵的事實,高醫董事會違法卻裁罰學校扣罰補助款,嚴重影響師生權益,高醫董事會昨則回應聲明表示董事會十年撥付學校的費用達43億元,高醫轉型正義促進會司法組今11月3日(四)立即發聲明駁斥「高醫董事會」。
(記者陳俊廷攝)
※轉促會司法組對高醫董事會表示十年內給學校43億之聲明:
全文如下
1、董事會是學校法人單位,並非生產事業單位,不會賺錢。
2、此43億是學校多家附設醫院所賺,是高醫人賺的,本來就屬學校的,是為學校及附設醫院長期發展用的。
3、目前仍有大筆現金幾十億元放在醫院帳戶內,這是完全違法的。教育部了解但從不去罰董事會而來罰學校扣補助款。(此次工會提告,是因董事會違法,而教育部長期縱容,也因此讓董事會無所顧忌)。
4、董事會也因錢在醫院積極要 “校院分治”。同時也就積極拉近與附院經營者之關係,如最近董事來自附院,不要中研院院士。
5、當學校要建設發展時,用錢須董事會同意。他們則利用撥款此機會來約束校長及學校的發展。
總之,董事會以高醫人辛苦努力賺的錢本是學校的,變成他們給學校的。因私校法不合理,加上教育部的忽視,他們從中取得控制權並將高醫大視為家產來管理。
(記者陳俊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