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防中國非洲豬瘟需以國安層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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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中國非洲豬瘟需以國安層級處理

 2018-12-04 17:05
中國越南猪瘟蔓延不止,形勢險峻,我立法院雖緊急修法,大幅提高罰責,但若民眾知曉性及警覺性並未隨著提高,修法也是枉然,因徒法不足以自行,全國要總動員防疫!(網路翻攝)
中國越南猪瘟蔓延不止,形勢險峻,我立法院雖緊急修法,大幅提高罰責,但若民眾知曉性及警覺性並未隨著提高,修法也是枉然,因徒法不足以自行,全國要總動員防疫!(網路翻攝)

中國非洲豬瘟蔓延,已如野火燎原,不但已擴至二十省市區,連首都北京都未能倖免,雖不會傳染給人,但經傳染者,百分之百死亡率,我方雖說由立法院迅速修正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提高違法帶入肉品者之罰鍰,由原本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提高為一萬元至一百萬元,但是人民普遍未有相對知曉及警覺性之提高,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各部會應以「外敵侵犯」戒慎恐懼心理全力防堵以對,否則難竟全功,萬一入侵,後果不堪設想。

台灣在一九九七年傳染豬牛偶蹄類口蹄疫,重創農村養豬事業,全台損失逾一千七百億元,被列口蹄疫區長達二十一年,外銷市場全部歸零,至今年七月一日才宣布「拔針」,未來一年如未再發生疫情,才能脫離「疫區」枷鎖。另一九九九年金門可能藉由中國走私流通,發現潛在的黃牛口蹄疫,但未發作,並有部分活體賣至本島來,幸經防疫單位及早發現並防治,得以消弭,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今年我們正當慶幸台灣即將脫離口蹄疫疫區之時,中國及越南的「非洲豬瘟」又虎視耽耽,此豬瘟威力不下當年口蹄疫,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在冷凍肉中,病毒可耐受1000天,若不幸有破口傳入,勢將是大災殃。而中國距台灣如此之近,客旅往來頻繁,郵寄物品亦以億計,防禦力相對減弱不少。

台灣原本就有禁止非核准肉類進口的罰責,違者處以一千五百元至一萬五千元,但以往都採最低罰,致阻嚇效果不彰,直至中丶越非洲豬瘟流行,檢疫單位一律提高為一萬五千元的罰鍰,但由於國人出入國境流量大,亦少有警覺性,違規件數並末減少,每週仍查獲約80件,而未查獲件數的「黒數」更不知多少,雖說立法院緊急修法,大幅提高罰則,但若國人警覺性,未能因而提高,修法亦是枉然。

立法院此次修法後,農牧檢疫單位,不再如以往均以最低罰的「鄕愿」丶「佛心」處罰,而是區別來自疫區丶非疫區,數量多丶寡,生鮮或熟食等,權衡罰鍰最低以一萬元起跳,譬如從美國帶回一包牛肉乾,可能罰個一萬元,寃哉枉哉!但自中國帶回一大包豬肉丶香腸丶火腿丶臘肉,恐怕罰十萬元以上吧!如是大宗走私,罰一百萬是跑不掉的。

另立法院在修法時,有個重要附帶決議,罰責由以往只規範海關對旅客行李查獲,往後要擴及境外郵購快遞亦罰之,此點應廣為宣傳,否則屆時會有很多「被動」或「迷糊」誤觸法網者,尤其台灣有許多喜歡向中國網購者,若不知覺犯法而買肉品,將面臨重罰,後悔莫及,而俗諺云:「不教而殺之,謂之虐」,面對非洲口蹄疫,台灣上下應警覺全面協防,千萬大意不得。而政府應全面啓動,宣傳到戶到人,甚至也要透過教育系統及村里社區系統,全面動員,「防疫如作戰」,希望能保平安,免受傳染之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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