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撐香港反送中!台灣民團籲總統擬參選人承諾拒一中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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撐香港反送中!台灣民團籲總統擬參選人承諾拒一中協議

 2019-06-16 13:21
「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台灣公民陣線與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團體,今(16)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撐香港,反送中」集會。圖/張龍僑
「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台灣公民陣線與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團體,今(16)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撐香港,反送中」集會。圖/張龍僑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昨天宣布暫緩《逃犯條例》修例工作,但不願撤回,台灣公民陣線等團體今(16)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發起「撐香港,反送中」活動,號召全台公民站出來,持續反對「送中條例」,直到香港政府撤回提案為止,呼籲台灣各政黨與總統擬參選人明確承諾「拒絕一中和平協議」,團結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

台灣公民陣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等團體今天發起「撐香港,反送中」集會活動,現場以粵語、英語、華語宣讀聲明,在台港人梁文韜教授、中國滕彪律師、無國界記者東亞辦事處艾瑋昂Cédric Alviani執行長、中研院台史所吳叡人教授、張娟芬教授、台灣公民陣線賴中強律師、中研院社會所吳介民教授、中國吳仁華教授、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林彥廷等人發表短講,香港眾志黨羅冠聰主席也以影片發表感言。

主辦單位批評香港政府只是緩兵之計,危機並沒有真正解除,譴責港府暴力鎮壓和平抗爭,呼籲追究警方責任,要求港府承認612和平示威並非暴動,且釋放被拘捕的抗爭者,要港府撤回《逃犯條例》,而不只是暫緩,並釋放被逮捕的抗爭者、停止司法追訴。

主辦單位也要求台灣國會應發表「反送中」聲明,反對將台灣人移交中國,政府與國會應設立庇護港澳政治難民之具體配套,針對香港公務員、警察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的港資來台進行嚴格管制,與各國政府共同檢視香港民主、人權、法治狀況,阻止中國傷害香港。

主辦單位同時呼籲各政黨及總統擬參選人,明確承諾拒絕一中和平協議,各政黨及總統參選人應於面對中國政府的場合提出「人權訴求」並「反對送中條例」。


「撐香港,反送中」記者會。圖/取自「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臉書

「616 撐香港,反送中」聲明全文:

今日(16日)由「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台灣公民陣線與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等團體,共同於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辦「撐香港,反送中」集會。我們號召在台的香港人, 和關心香港與台灣前途的台灣朋友們,共同上街齊撐香港,譴責港府暴力侵犯香港人權,並呼 籲台灣各政黨與總統擬參選人應明確承諾「拒絕一中和平協議」,團結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

我們嚴正反對香港立法會即將修訂之「逃犯條例」(全名為《2019 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 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香港民間稱為「送中條例」)。該條例允許香港政府根據中 國單方面之請求,將居住、入境香港或於香港轉機的台灣人、香港人及各國的嫌疑犯或被告移 交至司法人權保障嚴重不彰、「司法獨立」被列為禁詞的中國審訊。

我們強烈譴責,香港政府近日來持續動用嚴重違反比例原則之暴力手段對抗爭者與記者進行鎮 壓,其中包括使用催淚瓦斯、橡膠子彈、布袋彈等。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雖於昨日(6/15)宣布 暫緩修法程序,但並未承諾撤回條例;對此,我們呼籲林鄭月娥,即刻承諾撤回法案,負起鎮 壓人民與迫使警民衝突的政治責任,放棄對抗爭者的司法追訴,停止任意搜索港人之行動,並 徹查施暴員警的法律責任。

除對香港政府訴求外,我們認為,台灣與香港同樣處在抵抗中國威權擴張的第一道防線,更應 明確展現支持香港民主和港人自決,並應強力反對中國任何併吞與削弱台灣民主的作為。然而 ,我們遺憾地看到過去一段時間,國內仍有政治人物高調倡議「和平協議」,企圖以「和平」 包裝「一國兩制」,罔顧台灣落入香港當前困境的風險。

近期更有縣市首長代表應邀出席中國國台辦所主辦的「海峽論壇」,和統戰目的明確的「雙城 論壇」;這些兩岸交流,根據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告台灣同胞書》週年講話的定調與中國 《反分裂國家法》之規定,都必須於「一中框架」下進行,預設了台灣接受「一個中國」的前提。

對此,台灣公民陣線強調,事實證明「一國兩制」已經為香港帶來民主危機與人權侵犯的 災難性後果。我們共同呼籲,台灣各政黨與總統參選人應明確表態拒絕「一中框架」與「和平 協議」;並且在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治遭受嚴重侵蝕之際,展現道德勇氣,於面對中國政府之場 合提出「人權訴求」並反對「送中條例」,作為對中互動的基礎。

同時,我們也要呼籲立法院,應於6月17日開議之臨時會經由決議發表聲明:反對侵犯台灣主 權、威脅我國人民人身自由,戕害香港司法管轄權之「送中條例」,並明確表達拒絕中國透過 「送中條例」修法將台灣置於一中框架內,拒絕將台灣人交由中國審訊。

此外,政府與國會應設立庇護港澳政治難民之具體配套。根據《港澳條例》第18條,「對於 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我們認為 ,政府應儘速建立明確準則,因應港澳政治犯、良心犯等政治難民,以完善人權保障。台灣作 為印太區域的民主國家,我們認為台灣應持續推動《難民法》等人道救援相關法案,彰顯台灣 在印太地區面對中國威權擴張下,捍衛自由、民主與人權的核心角色。

針對已經受中國實質控制的香港政府機關及財團,我們呼籲,行政院優先對香港公務員、警察 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之港資來台,進行嚴格管制。我們建議,香港公務員、警察入境台灣 ,應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出申請,不再適用《港澳條例》第11條規 定。香港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台投資,未能出具「陸資無重大影響力切結書」者, 應依照《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出申請,不再適用《港澳條例》第31條規 定。經事後查明「陸資無重大影響力切結書」不實者,應負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責。

我們強調,歷經港府暴力且血腥的殘酷鎮壓,堅信民主自由的香港人仍不畏怯,誓言團結擋下 「送中條例」。香港位於全世界對抗中國威權擴張最前線,香港人已經付出不少代價,此時此 刻,台灣與各國政府應該負起責任,共同檢視香港民主、人權、法治狀況,採取行動以阻止中 國繼續損害香港的自主地位。

【活動訴求】 

對香港政府: 

一、我們譴責港府暴力鎮壓和平抗爭,並呼籲追究警方責任。

二、港府應承認612和平示威並非暴動,且釋放被拘捕的抗爭者並停止司法追訴。

三、我們要求港府撤回《逃犯條例》,而不只是暫緩。

對台灣政府: 

一、 我們要求國會應發表「反送中」聲明,反對將台灣人移交中國。

二、 我們呼籲政府與國會應設立庇護港澳政治難民之具體配套。

三、 我們呼籲政府與國會,針對香港公務員、警察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之港資來台 進行嚴格管制。

四、 我們呼籲台灣與各國政府共同檢視香港民主、人權、法治狀況,阻止中國傷害香港。 同時,我們也呼籲各政黨及總統參選人:

一、 明確承諾拒絕一中和平協議。

二、 各政黨及總統參選人應於面對中國政府之場合提出「人權訴求」並「反對送中條例」。

【 主辦單位】

在台香港學生及畢業生逃犯條例關注組、 台灣公民陣線、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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