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曾經可以用一條法律條文控制了你的思想!
不僅只於你說了什麼,甚至是沒有出口的思想,都可能受到「你敢叛亂,我就亂判」的獨裁政府,指控你觸犯了叛亂罪。
《刑法100條》「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這個條文沒有定義「著手實行」的具體樣態,所以,只要你心存「反叛」,即使只是些微言行,都會觸犯內亂重罪。
1991年9月21日,林山田教授丶李鎮源教授丶陳師孟教授丶張忠棟教授丶瞿海源教授丶廖宜恩教授丶陳永興醫師丶楊啓壽牧師丶作家鍾肇政丶律師陳傳岳及蔡同榮等人,成立了「一〇〇行動聯盟」,於同年10月開啓了一連串的和平靜坐抗議,並成功迫使立法院修正條文,修正為「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作為犯罪手段,並刪除「隂謀犯」。該法律修正廢除後,許多政治把也終於被無罪釋放。
台灣,終得以享有言論自由!
廢除刑法100條 30週年研討會
專題演講:廢除刑法100條30週年
講者:陳師孟/ 經濟學家丶台北市副市長丶民進黨祕書長丶台大教授丶監察委員
主題:街頭上的醫生 政壇上的青年
講者:涂醒哲丶林恆立丶宋國鼎丶吳韋達丶吳佩芸
主題:我思故我罪 思想叛亂犯
講者:廖宜恩丶陳正然丶鄭竹梅丶李宣毅丶曽偉旻
主題:台灣黑名單 香港來時路
講者:蔡明憲丶楊黃美幸丶林芳如丶江旻諺丶簡嘉佑
時間:5/ 15 (六)13:00〜17:00
地點:台中市全國大飯店2樓草悟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