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欄】法律無法解開政治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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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法律無法解開政治枷鎖

2020-08-09 10:00
內政部針對27位在中國擔任社區助理工作的台灣人,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罰款10萬,被罰款者上訴北高行政法院,8月7日判決出爐,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敗訴,判決一出爐,內政部已經表態上訴到底。圖/擷自民視網路新聞
內政部針對27位在中國擔任社區助理工作的台灣人,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罰款10萬,被罰款者上訴北高行政法院,8月7日判決出爐,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敗訴,判決一出爐,內政部已經表態上訴到底。圖/擷自民視網路新聞

美中關係不只惡化,已經到了開戰邊緣,南海戰鼓擂動,但是,牛步化的台灣國會還在立委貪腐案的漩渦打轉,修憲大事只聞樓梯聲,過去我經常抨擊的;中台不依照國家正常方式來往,搞「岸來岸去」,這套「兩岸遊戲規則條例」必須廢掉,猶言在耳,現在終於出問題了。

中國是敵國

第一個問題是陸生,正常國家應該稱「中國來台留學生」,8月5日,本來已經准許5000名陸生回台灣繼續學業,這些學生因為「武漢瘟疫」被迫離台;但是,只隔一天,陸委會又收回成命,不准陸生來台,原因是中共對國立大學文件登錄,自行單邊刪除「國立」兩字,違背當年政治不干預承諾,國民黨第一個跳腳,開罵陸委會,而不是中共。這個黨總是站在敵人這邊,被台灣人拋棄指日可待,因此,陸委會對等處理,讓陸生卡關,倒楣還是學生。前不久已經傳出很多台灣在中國學生,因為中台關係緊張,想要轉學回台灣,也被國台辦政治干預,刁難文件,不讓人走,人質越多越好。如今,隨著中共軍機繞台,突破海峽中線,沿岸導彈布陣,戰雲密布,中台關係從亦敵亦友,轉變為「是敵非友」,這種態勢,已經越來越明顯,台商和留中學生看在眼裡,豈能裝瞎,想回家也是人之常情。

從陸生角度看來,事情就比較複雜,因為台灣方面無法分辨:在這種情況下,那些人是真的要讀書,哪些人有任務在身,否則依照普通常識來看,回家才是最好的選擇,何苦跑到台灣湊熱鬧,萬一真的打起來呢?這些人要怎麼處置?是不是學習二戰時後美國加州戰俘營,把日裔美人全部關起來?


排除陸生入境 陸委會稱中方設政治障礙。圖/擷自公視網路新聞

北高行的判決很無奈

第二個問題是,內政部針對27位在中國擔任社區助理工作的台灣人,依照兩岸關係條例,罰款10萬,被罰款者上訴北高行政法院,8月7日判決出爐,北高行政法院認為內政部敗訴,《風傳媒》以社論說〈這是好樣的法官〉,根據判決書所載:「法官認為面對中共對台灣統戰,台灣只有更民主、更開放,才是應對方法。」判決一出爐,內政部已經表態上訴到底,並且說:這種判決忽略政治前提,陸委會當然也不認同北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所以,這個案子肯定有下一期。

我還是一句老話:法律無法解開政治的枷鎖,好樣的法官到處有,怎麼判決都無法讓人信服,這無關好樣與否?關係政治,只有政治可以替政治解套,國會應該加油,而不是遇到問題,全部推給法院。

這位法官說:除非中台斷絕關係,否則所有交往全部免不了統戰,這句話說對一半,也錯一半,台灣不是無法免除被統戰,就應該大開大門讓你統,難道面對強悍的強姦犯,勇猛有力,軟弱女人無法避免被強姦,所以就應該主動被強姦嗎?我對這種法官的判決,只有一句話就是「台灣民主防衛的失敗」,這個小洞一開,未來大洞更難修補,過去國民黨不是敗於不民主,而是敗於中共滲透,法官應該多讀歷史。

至於本案最重要的是,任職中國的社區助理工作,是否影響台灣國家安全,這就更難說了,因為你無法證明這個人已經被中共洗腦,甚至回台灣後,有其他被賦予的任務,在「中共國」這樣的國家,連放屁也可以扯上政治,這位法官如何證明小小助理不妨礙國安呢?

社區助理是中共黨國裡面最小的官,有點類似台灣的鄰長,就像街上掛紅臂章,管交通的大媽,你不要以為大媽地位低,檢舉「政治右派」全部靠她,如果是高官雲集的大樓社區或別墅小區,這個社區管理小官的挑選也很重要,搞不好也必須姓黨,甚至清查祖譜三代。

中台交往一開始就錯了,走太快更是大錯,從物流一下子到人流,可以看看過去兩德的來往,以及兩韓的來往,台灣走錯了還不改,更致命是「不對等」,中共國不把台灣當成國家,做朋友一開始就矮人一截,台灣李明哲和中國人想更深入交往,下場就是被關到黑牢裡,所以,更深入交往的下場就是死更快,所以美國現在正在踩剎車,在「中共國」連辯論吵架的自由都沒有,結了婚也不可以談政治,請問法官如何更開放,更深入交往,互相理解?

這位法官的判決文文情並茂,說理俱佳,但是和現實脫節,台灣人可以任職中共小官,此例一開,未來就可以當大官,台灣危夷,解套只有一招:要在中國任職者,先辦理「歸化中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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