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於2011年(民國100年)向當年的文建會申請補助,執行「讓世界看見台灣藝術風華與內蘊—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電子書建置計畫」,結果卻以文建會名義,要求藝術家簽訂「著作權同意書」,使得有簽署的藝術家畢生的著作權都受到該公司箝制,除了國內數名資深藝術家之外,更有許多藝術相關科系的學生也都簽署,人數多達兩百多位。
文化部今(22)日指出,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涉嫌利用向文化部前身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申請100萬元補助辦理「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之「臺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畫」名義,使藝術家簽署與該補助活動無關之文書,涉嫌侵害藝術家權益,只要藝廊、藝術家或展覽空間等使用藝術家的作品作為展覽的網路宣傳品、印畫冊、文宣等,都因此遭到控告。「全球華人藝術網」號稱「全台最大藝術入口網站」,目前網站尚未關閉,該公司經營藝術經紀及藝術品拍賣等業務。
文化部表示,去年6月接獲藝術家反映後,文化部部長鄭麗君獲旋即指示組成專案小組啟動行政調查,聯繫藝術家瞭解詳情,並聘請律師提供藝術家相關法律協助,然而去年8月,文化部二度去函要求其提供該授權同意書,全球華人藝術網卻回函拒絕提供該文件,對此,文化部認為機關名義有遭不當利用之虞,已去年10月2日將全案函送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偵辦,以保障藝術家及政府機關權益。
到了今年2月,文化部又接獲其他藝術家反映,全球華人藝術網另外以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名義,於2015和2016年,向文化部申請30萬元和15萬元補助出版「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惟該基金會對外散布之特輯封面及書背皆載有文化部LOGO,與送核銷的版本不一,疑似刻意使人混淆出版單位為文化部,並疑藉此機會向年輕藝術家取得簽署著作權相關文件,21日,文化部長鄭麗君邀集藝術家、公協會及藝術院校代表會商,據與會者反映,全球華人藝術網近年涉嫌利用各類展覽、藝文雜誌專訪以及出版專輯等活動時機,與多位藝術家及學生簽下著作權相關文件。
接獲藝術家陳情的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也指出,經過調查訪談後發現,全球華人藝術網近年透過各種拐騙方式,已和文化部和作為名義,讓藝術家在很多非正式的場合簽下同意書,卻賠上一輩子終生創作的成果,這場災害是滾雪球越滾越大,現在可能僅有拍賣公司和藝廊被告,但若無法及時處理,恐將讓整個藝術產業都因此受到嚴重的負面影響。
針對全球華人涉詐案,文化部長鄭麗君已指示採取五項行動,包括一、擴大組成專案處理小組;二、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三、二度移送司法調查,並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四、協助受害藝術家採取法律行動;五、健全藝文經紀制度,研議成立藝術經紀犯罪的防治機制,以保障藝術家權益。目前文化部也已經啟動「藝術授權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分由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張惠君(02-8512-6524、artslaw@moc.gov.tw)、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程小姐(02-2552-9159、artcreator.tw@gmail.com)共同受理後,一併轉接法律服務,雙邊資訊最後亦將由文化部一併匯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