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嚴抓「待轉大富翁」 警方:真的不該再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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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抓「待轉大富翁」 警方:真的不該再鼓勵

 2017-11-12 13:59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日前於台北市市民大道與林森北路口舉辦「待轉大富翁活動」。圖/擷取自警方提供影像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日前於台北市市民大道與林森北路口舉辦「待轉大富翁活動」。圖/擷取自警方提供影像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今(12)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指出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所舉辦的「待轉大富翁」行動,已經嚴重造成尖鋒時段車流回堵。一名員警大嘆,雖認同民眾有表達訴求的權利,但「真的不該再鼓勵」這個活動的進行。

為主張機車合理左轉,免於因俗稱「待轉」的二段式左轉而遭遇用路危險,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號召全台響應「待轉大富翁」行動,透過特定時間在同一個路口不斷待轉的行動,突顯每次待轉過程的危險性。然而此行動卻使警方十分感冒,因合法待轉行動無法可管,強行取締往往挨批過度執法。

台北市警察局中山分局今日召開記者會指出,上週五(10日)晚間6點半左右,在台北市市民大道與林森北路路口便有人舉行集體兩段式待轉活動,但由於市民大道在該尖鋒時段車流量大,此活動已經嚴重影響週末下班返家車潮,因而加強勸導並指揮離開。

警方指出,當天共開立18件勸導單,其中將1名拒絕警方查證身分的騎士帶回派出所,另還有1名不服勸導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1款,以「不服從警方指揮」為由,製單舉發。

此行動的衝突使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成員大為光火,連日在其FACEBOOK上發表聲明,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待轉大富翁」的行動根本不構成查證的要件,警方開單的作法「不具合法基礎」;另有一篇貼文更指出,現行法律規定待轉不得停在「待轉格」之外,這樣的制度早就已讓每天都會尖鋒上下班騎士車潮都是違法狀態。

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更預告,明(13)日早上7點半到9點,在中山分局轄內的台北南京松江路口,將再舉行一次集體待轉行動。

一名中山分局員警則氣急敗壞地表示,當天是下班尖鋒時間,該活動已經造成現場車潮回堵一個路口,這種行動平常進行沒關係,但挑在尖鋒時間「真的不該再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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