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興航旅展促銷涉詐欺 消基會籲檢調介入查扣不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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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旅展促銷涉詐欺 消基會籲檢調介入查扣不當所得

 2016-11-23 18:34
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解散,但之前還在旅展上大力促銷(如圖),消基會2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檢調深入調查是否涉及刑法詐欺罪,若屬實,應查扣其不當利益所得。圖/取自復興航空臉書。
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解散,但之前還在旅展上大力促銷(如圖),消基會23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檢調深入調查是否涉及刑法詐欺罪,若屬實,應查扣其不當利益所得。圖/取自復興航空臉書。

復興航空無預警停飛,並決議解散公司,每天有數千名國內外旅客受衝擊,消基會今(23)日表示,檢調應深入調查興航近期在旅展、官網大力促銷優惠機票,是否涉及刑法詐欺罪,若調查屬實,應查扣其不當利益所得,消保處也應持續督責興航退款及賠償作業執行,以免其資產被扣押後,消費者求償無門。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23)日召開「復興航空宣告停業 消費者權益不容負心!」記者會表示,接獲多位民眾電話諮詢有關「自行購買其他航空機票」與「國內航線改乘火車」的差價求償,以及「可否轉往其他航空」、「在網路購票要改訂其他航空公司,卻要加收手續費2千多元」等問題。

消基會指出,針對復興航空的退費糾紛,將持續收集資訊,必要時要求興航集體出面協商,並啟動團體訴訟評估程序;興航因財務狀況決定停業,應為可預期之事,且有一段評估期,卻在日前旅展大力促銷,是否蓄意欺騙消費者,檢調應介入調查。

消基會還提到,透過旅行社購票的旅客,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8條規定,旅行社可在扣除代繳的規費與必要費用後,將旅費餘款退還消費者,若照此處理機制,消費者被無預警取消航班後,還要再被剝一層皮,形同二次傷害,痛批興航臨時停飛,無視消費者權益在先,又在退票機制語焉不詳,缺乏誠意,要求興航負起相關的損害賠償責任,儘速公布相關賠償措施,讓旅客、旅行社的損失降到最低。

此外,消基會說,對於興航後續賠償事宜,雖然興航董座林明昇強調,從旅展促銷至宣布解散時,並沒有財務危機,旅客退費與員工資遣費用也已交付信託,但消基會擔心,興航雖承諾會賠償,並稱資產足以支應,但債權人及員工可能聲請扣押資產,之前在旅展促銷若在刑法上構成詐欺,檢調依法也可扣押資產,因此,能否賠償消費者仍屬未知數,呼籲主管機關持續監督,務必讓消費者得到應有的賠償。

消基會要求交通部民航局,調查興航停飛原因,了解其財務狀況,公開對外說明,並協調旅行社和航空公司,協助安排已使用去程票的旅客搭機返台事宜,並提供已購票但未使用的旅客相關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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