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北醫現在也有萬年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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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醫現在也有萬年董事?

  2017-05-24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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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醫療事業都是社會共同資產,絕非個人或家族資產,更不宜充斥濃濃商業氣息,為少數人所掌控。圖/CC0
學校與醫療事業都是社會共同資產,絕非個人或家族資產,更不宜充斥濃濃商業氣息,為少數人所掌控。圖/CC0

高雄醫學大學學生與海內外校友為其母校萬年董事阻礙學校發展的抗爭活動,鬧得沸沸揚揚,引起媒體極大關注,反觀北醫大,隱然即將也有相同的隱憂。

1960年,台北醫學院在幾位創辦人以及熱心醫學教育人士的大力奔走下完成教育部立案,從吳興街往外發展,至今已經近60年,歷經16屆董事會、8任董事長。

翻開北醫董事會的歷史,可謂斑斑血淚,第五屆(1977年2月)因為校務公款被挪用、鉅額費用流向不明、董事會改選爭議;第八屆(1991年)因為資金負債、教學資源低落引起學生自救運動、加上改選弊端等等事件,遭教育部兩度勒令解散,而這也是北醫艱苦創建期最黯淡的時期。

私立學校法第一條開宗明義指出,私立學校是公共財,“萬年董事”、“世襲制”或“普丁模式”的私校董事會或萬年董事長早已為人所詬病,高醫大近兩年來的學生運動、海內外校友抗議對象,也是直指把學校視為私人財產的家族企業與萬年董事。

現在北醫的董事會,共有15位董事,依據私立學校法第17條,每年董事每屆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每屆董事會應依捐助章程規定之董事總額加推三分之一以上適當人員為下屆董事候選人,並從候選人中選出足額之下屆董事。但這項法條不足以防堵萬年董事或一再回任的董事長,因為只要“綁架”7位董事,即可以決定讓誰進來董事會、讓誰當董事長,讓北醫大變成自己家開的。

翻開第16屆的北醫董事會董事名單,可以發現第16屆董事名單中有11位也是第15屆與第14屆的董事(其中第16屆徐明達董事辭職,補選林幸榮),而且其中有7位均是連任四屆以上,最長任期的則已連任7屆,並當過2任董事長、受訪與自傳中也稱曾於2002年當選並擔任執行董事(但當時北醫的董事長曾於受訪時否認有執行董事一職的說法)。這麼多資深的董事,只要相互串聯超過8位,即可藉董事互輪之模式,符合每屆更替三分之一(5人)規定,繼續由同批過半人馬長期把持,左右整個選舉,成為萬年董事、輪流當董事長。

依據私立學校法第18條,創辦人為當然董事,不經選舉而連任,擔任當然董事期間,因辭職、死亡或依本法有關規定解職或解聘時,喪失其當然董事資格。現在北醫的創辦人均已辭世,已經不可能有當然董事額缺在董事會中做為關鍵席次,因此就容易存在家天下操作的空間。

所以,本刊上期(第19期)所載,據聞新董事長不敢坐老董事長辦公室(董事長室誰在坐?)、北醫董事中有身兼X光診斷影像設備上櫃公司董事長、保險業董事長(可以跟醫院談設備採購、承接教職員及學生保險業務)、董事間互相投資入股,以及最近盛傳擔任過7屆董事、2董事長的老董事長有意回鍋擔任下屆董事長、高層子弟轉醫學系、牙醫系有便利門等等傳聞,可能不僅是空穴來風,而是實質違法。

北醫創辦迄今,歷任董事長從篳路藍縷、慘澹經營、兩度被解散,以至於勵精圖治、大膽南進,帶領北醫升格為醫學大學,也帶領三所附設醫院脫胎換骨,顫顫茁壯,成為北醫大的最佳資產,期待董事會應本學術教育、百年樹人之心,擘畫北醫未來發展藍圖,學校與醫療事業都是社會共同資產,絕非個人或家族資產,更不宜充斥濃濃商業氣息,為少數人所掌控。更期待未來董事會能增列醫院員工代表、社區代表參與,真正擺脫私人化,讓北醫體系向上提升,成為幸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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