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前議長余政達因貪汙罪,遭法院判刑10年4月確定,原應於本月6日到案執行,但卻無故未報到,嘉義地檢署發出拘提命令,為期12天的拘提令今(18)日到期,警方遍尋不著余政達身影,下午5時將註記「拘提未到」的拘票繳回地檢署,將改發效期50年的通緝令,並沒入100萬保證金。
基隆市議長黃景泰聲押尚未定案,又一位前議長貪汙落跑?判決指出,有業者在2007年看中台灣燈會商機,擬在燈會舉辦地點附近自辦點燈祈福、南北小吃會串等活動,黃姓業者拜會余政達,盼協助活動舉辦,但余乘機索賄,否則揚言要找縣府拆除攤位,余的私人助理提「要給議長100萬」,最後以100萬元達成共識。
最高法院指出,余政達身為議長本應廉潔自持,卻藉身分、地位,以勒索手段獲取不法所得,危害民主政治基礎,損及相關攤位廠商利益,加上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務員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4月、禠奪公權5年,連帶追繳不法所得發還被害人,全案定讞。
嘉縣政壇盛傳余政達「已經坐桶仔出去了」(意指偷渡出境),也傳言指說他人在北部,檢警調對此未證實,表示已透過各種管道聯絡,希望余政達勇於面對。而檢調警調閱余政達出入境紀錄,今年1到5月,余每月進出中國一次,最長20多天、最短4天, 最近一次是4月25日出境、5月3日入境。
無黨籍的余政達曾擔任國民黨嘉義縣青工會總會長,隸屬於地方政壇蕭家班,與政壇黃派也頗有淵源,八十七年首度參選縣議員時,就是以國民黨籍身分,初試啼聲即告當選,不過自2002年起,余政達就與泛藍漸行漸遠,而由泛綠議員支持下,當選副議長,並在2006年代表泛綠當選議長,2010年更以36票中的26票高票當選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