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廉去年偵辦晶鑽建設涉嫌行賄雙北市官員,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在被搜索後墜樓身亡,引起社會譁然,監察委員高鳳仙、章仁香認為新北市政風機構未曾將相關案情簽報機關首長知悉,錯失適時端正其行為的機會,新北市政府監督不周,監察院今(3)日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
監委表示,王聖文於2011年間任職新北市板橋地政事務所主任時,曾受新北市地政士公會請託向地政局區段徵收科索取「台北港特定區區段徵收開發案」土地清冊,經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登錄在廉政署「1-11職等機關廉政風險人員名冊」,但未簽報機關首長知悉,王聖文2011至2013年考績均為甲等,且在2011年及2013年獲調升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專門委員、主任秘書。
監委指出,王聖文自2015年起任職地政局副局長時督辦相關業務,在2016年12月30日列為2017年度貪瀆不法目標案源,並依廉政署訂頒「廉政高風險人員查察行動方案」核列年度查察目標,但直到2017年2月21日,因涉犯貪瀆罪被搜索而墜樓死亡時止,新北市政府政風機構未曾將相關案情簽報機關首長知悉,王2015年至2016年考績均列為甲等,政風機關錯失適時端正其行為的機會,新北市政府監督不周,經核均有違失。
監委強調,王聖文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經法務部廉政署取得法院核發搜索票後,到其住處進行搜索並扣押物件,執行過程查無違失情事。王聖文當日先書寫遺書,表明沒有拿錢,但造成親友同事蒙羞及麻煩,為了不想讓家人被異樣眼光看待、忍受司法程序折磨,故選擇自我了斷,跳樓自殺死亡。
監委提到,王聖文的配偶在訊問時稱,王聖文被搜索時態度很平靜,被搜索後曾打數通電話,知道同仁、朋友、學弟也遭搜索、扣押、約談或帶走,搜索狀上記載對其行賄,情緒變得很激動,很不能夠接受等語。
監委認為,新北地檢署雖以王聖文死亡為由做成不起訴處分,但廉政署曾移送王聖文涉嫌多項圖利罪行一節,應是不願忍受司法訴追圖利罪嫌而自殺;王聖文長期處於工作壓力之下,且自認在本案中並無受賄情事,卻在案情尚未釐清前,即選擇以自殺方式自我了斷,不僅無濟於事,更徒留親友悲傷與同事遺憾。為預防類案發生,新北市政府允宜協助所屬員工紓解壓力,遇有問題能勇於面對,並學習冷靜思考、理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