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全國公告地價調升 內政部:促進土地正義 促進稅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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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告地價調升 內政部:促進土地正義 促進稅賦公平

 2016-07-06 16:55
全國公告地價調漲,傳部分縣市要求凍漲,內政部6日強調,調漲符合法律規定,有助抑制土地投機、促進土地正義。(中央社資料照)
全國公告地價調漲,傳部分縣市要求凍漲,內政部6日強調,調漲符合法律規定,有助抑制土地投機、促進土地正義。(中央社資料照)

今年各直轄市、縣(市)公告地價已在1月1日公告,除澎湖縣調降0.22%外,其餘縣市全部調升,比前一次平均調升30.54%,部分縣市傳出凍漲、反對調漲聲音,內政部今(6)日表示,調漲不僅符合法律規定,且將有助抑制土地投機,增進賦稅公平及土地正義,促進土地有效利用,至於對一般自住民眾,因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影響不大。

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施明賜表示,公告地價是課徵地價稅的參考依據,今年適逢三年一次重新規定地價,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照現行規定,調查市場買賣案例或收益實例價格,經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後1月1日公告。

內政部指出,今年全國公告地價占一般正常交易價格比例為20.50%,與2013年20.19%相當,顯示本次公告地價調幅適度反映土地市價變動,今年公告地價調幅,除澎湖縣調降0.22%外,其餘縣市均為調升,其中以宜蘭縣調升118%最多。

施明賜強調,本次調整因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調整時已考量一般自用住宅用地民眾地價稅負擔,所以雖然平均調幅較以往大,但對自用住宅用地所有權人實際增加稅額有限。例如宜蘭縣政府及台北市政府分析,這次公告地價調整後,對於其轄內自用住宅用戶平均增加地價稅額分別約為200餘元、1千餘元之間,對於一般自用住宅用地民眾影響不大,對於持有大面積土地以及非自用住宅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影響較大。

施明賜說,目前法令規定公告地價每三年調整一次,去年8月和地方政府會商,有共識可望兩年調整一次,其他實價登錄等也會一併討論,會納入《平均地權條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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