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將提出《空污法》的修法草案,並力拼下個立法院會期審查,今(14)日舉辦空污法修法公聽會北區場,在空保處處長蔡德鴻的主持下,從早上9點半開始逐條討論,環團和產業界代表也數度交鋒,針對是否需要和經濟部「會商」、總量管制的抵換規定和展延等問題各自提出意見。
此次修法,環署提出10大要點,包括統一許可申請審查原則、加強生煤管制力道、總量管理制度檢討、落實有害空氣污染物管理、落實移動污染源管理、增加揮發性有機物化學製品管理、調整裁罰額度提高罰金、健全吹哨者機制、提供檢舉獎金鼓勵檢舉不法,及資訊全面公開擴大公民參與。
針對總量管制的抵換規定,目前的修正草案中,新設或變更固定污染源應從「固定污染源依規定保留差額排放量」、「洗掃街道減少排放量」、「交易或拍賣取得排放量」、「改善移動污染源所減少排放量」、「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排放量」等來源取得,以供抵換污染物增量的排放量,除了既有的保留、抵換、交易外,還新增了「拍賣」一項,目的是以經濟誘因來控制污染排放。
對此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許心欣批評,高雄汰換20萬輛老舊的二行程機車,結果減少的排放量卻要賣給台積電,「高雄情何以堪?難道高雄人就是這麼命苦,永遠只能呼吸這麼爛的空氣嗎?」許心欣認為,高屏地區已經是三級空品了,不該再有任何交易,應積極減量。對這樣的規定許心欣感到十分不合理。空保處處長蔡德鴻解釋,會透過公開拍賣手段,台積電要買要花很多錢,但環團認為,固定污染源和一般汽機車的污染不同,不應該拿來抵換,污染量也不應該拍賣和交易。
石化公會代表則提出,空品區的總量管制,應該還是要會同事業主管機關,也就是和經濟部討論協調,反對目前的修法版本將「會商」刪除;該代表也表示,政策應該是各方面妥協結果,只考慮環保恐怕失之偏頗。不過這樣的論點立刻遭到環團代表反駁,認為經濟部決定重大政策時,也不會找環保署會商,《空污法》就是環保署要管制污染的法律,不需要再找經濟部討論。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執行長楊澤民則針對縣市政府為三級空品管制區的擬定的空污防制計畫,將從報環保署「核備」改「核定」提出質疑。楊澤民認為,環保署限縮了地方政府的自治權利,假設以後地方政府知道送到中央會被改得寬鬆,就故意喊過嚴,這樣只是增加縣市首長打假球的機率。
最後總共有一百條的空污法,花了一整天到下午5點時僅討論了50條,蔡德鴻則表示後面50條都是罰則,罰則大都加嚴,相信大家應該意見不會太多,還是會盡力在8月走完公聽程序,可以視狀況再延長時間或再加開,民眾也可循書面、傳真甚至電話來表達意見,環保署都會列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