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校長遴選檢討報告公布 台大: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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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遴選檢討報告公布 台大: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

 2019-03-26 14:48
台大校長遴選檢討報告今(26)日出爐,台大表示,遴選過程資訊揭露或迴避作業未盡理想,主要是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所致,也建請教育部修正資訊揭露和教師兼職等規定。圖/民報資料照
台大校長遴選檢討報告今(26)日出爐,台大表示,遴選過程資訊揭露或迴避作業未盡理想,主要是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所致,也建請教育部修正資訊揭露和教師兼職等規定。圖/民報資料照

台大校長遴選檢討報告今(26)日出爐,台大表示,校長遴選過程雖依相關規定辦理,但程序仍有精進空間,其中資訊揭露或迴避作業未盡理想,主要是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所致,同時台大也建請教育部修正資訊揭露和教師兼職等規定。

台大校長遴選過程引發諸多爭議,校長一職懸缺一年多後,前教育部長葉俊榮在去年12月底「勉予同意」管中閔就任台大校長,並要求台大必須在3個月內提出報告,針對遴選過程的瑕疵、爭議等問題對外說明。台大昨天傍晚已經報告送達教育部,並將內容公開於學校網站

台大表示,此次遴選於資訊揭露或迴避作業未盡理想之處,主要是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所致,遴選實體與程序部分尚有改進空間,例如推薦候選人表格應納入法定應揭露資訊之欄位,並經學校指定專責單位初審,遴選過程中應提醒候選人於一定期間內得向遴委會提出委員迴避案。

為精進落實未來遴選之法定實體與程序要件,台大表示,將建議遴委會根據教育部修正後的資訊揭露與委員迴避規範,修正該會的作業細則並確實執行。台大也將建議遴委會自主討論依法應迴避事項,並將結果送委員及候選人確認具結。遴委會亦應提醒候選人於一定期限內向遴委會提委員迴避案。

台大表示,台大的教師兼職相關規範已依「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修正,定期宣導教師兼職規範,以提醒教師及相關單位確實辦理兼職許可。但也說,兼職處理原則乃高密度管制公立學校教師兼職的行政規則,教育部既具修訂該原則的行政裁量權,因此建請教育部思考範圍及程序放寬的可能,以達未來高教必須深化產學合作、強化國際競爭並踐行大學社會責任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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