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台灣以及中國的學者說要推薦馬英九去爭取諾貝爾和平獎,我覺得這ㄧ群學者,你們可以弄清楚諾貝爾和平獎的定義嗎?
和平獎,基於針對人類之自由民主、人權以及人道方面的關注以及救援,並對於壓迫人全以及生存權的對樣一出抗議以及反對。
馬英九當總統八年以來,和西方民主國家以及亞洲其他國家疏遠,和極權主義的中國共產黨統治下的中國,極端的親近以及合作,一切只要中共反對的事情,即便這ㄧ個反對的因素攸關於台灣的民意,他都在所不惜,甚至認為這樣對中國妥協可以換取和平,看似相安無事,事實上自陷泥沼而不自知。
八年以來針對ㄧ切中國維權人士、西藏以及新疆流亡領袖置之不理,視人權以及人到精神如草芥,對香港爭取普選運動態度消極,在六四紀念日讚美中國政權,完全維貝和平的精神
如果馬英九有資格申請諾貝爾和平獎,而且之後又得到了諾貝爾和平獎,我除了要質疑諾貝爾和平獎的公信力之外,我也對以下以幾位歷史人物打抱不平,因為他們跟馬英九作一樣的事情:
〈一〉鑾批汶‧頌勘:泰國總理以及軍事將領,奉行泛泰主義以及親日本的東亞主義,二戰和日本合作,幫助日軍入侵馬來西亞和緬甸,泰國當時無力對抗日軍,所以為了泰國自身的和平和日本合作,但是不惜犧牲其他國家的利益以及和平,戰時被自由泰人運動推翻,第二次內閣貝阿旺將軍政變,流亡日本,於東京去世
〈二〉汪精衛,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總理,因為估計中華民國無力對抗日本,奉行親日政策和興亞主義,和日本在政治以及軍事合作,共同對抗共產黨,但是不計較日軍當時因為戰爭造成的死傷人數,最後死在日本的醫院
〈三〉薩洛奇·費倫茨,匈牙利王國總理, 匈牙利突厥主義者,二次世界大戰和納粹德國合作,以實行以及協助希特勒的種族政策維交換條件,獲取德國經濟援助和不占領匈牙利的報酬,ㄧ萬多名猶太人被殺害,美軍進入匈牙利後被俘虜,戰後被以戰犯和反人類罪處死
〈四〉揚拉斯立,準軍事組織臘國民保安團的領袖,二戰時期和義大利軍隊合作,幫助維持希臘國的秩序以及抓捕反對人士,之後又跟納粹德國合作,針對猶太人進行清洗,戰後被英國軍隊抓捕,判處死刑。
上述只是歷史上的冰山一角而已,但是這ㄧ些人的下場不是被歷史定位譴責,對他們而言,他們也是針對自己本身的和平謀求最大利益,但是他們和極權政府合作,就無真正和平可言。輕微如鑾批文這樣的人,也必須付出他在泰國歷史上一定會有的負面評價,而且泰國親自由主義的人士在戰後野對他有所批評,但是馬英九卻可以被這ㄧ些學者無知的提出要角逐諾貝爾和平獎,真的是太荒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