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議院在今(30)日以393票同意、226票反對、4票棄權通過同婚法案通過同性婚姻法案,德國的同性伴侶之前適用「民事伴侶」制度,但此次修法,讓婚姻在德國是「適用於任何人」(marriage for everybody)的權利,除了認同同性婚姻外,同性伴侶也同樣享有領養小孩的權利。
綜合外媒報導,德國聯邦議院今天以393票同意、226票反對、4票棄權通過同婚法案,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所屬的基督教民主聯盟(CDU)反對同婚合法化,梅克爾本人原本也反對同婚。
不過梅克爾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他原本一直以「孩子的幸福」為由反對包含領養權的同性婚姻,但她先前見到一對女同性戀伴侶照顧8個領養來的孩子後,改變了想法,她也呼籲黨員「憑良心」投票,而非一昧聽從黨的立場,不過據了解梅克爾自己今天仍然投下反對票。
事實上,在今天之前,德國的同性婚姻雖尚未完全合法,但2011年起,德國的同性伴侶可向政府登記為民事伴侶關係(Civil partnership),與異性夫妻同享同等法律權益,這次的修法是讓婚姻權利適用於所有人。
根據德國政府2016年的民調,超過83%的德國民眾支持同婚合法,然而由自由派所提出的同婚合法議案,卻一直因為梅克爾與其保守的執政黨基民盟的反對,長期卡在德國國會擱置沒有進展,今年九月即將登場的國會大選成為梅克爾的壓力,讓他在本週態度軟化,而自由派的議員也立刻排除困難,讓議案進行表決投票。
在歐盟會員中,德國接納同性婚姻的時間相對比較晚,目前全球有21個國家、16個屬地在轄內全境的法律的婚姻制度,同性得以締結婚約,光在歐洲就有荷蘭、比利時、挪威、瑞典、冰島、丹麥、法國、英國、蘇格蘭、盧森堡、愛爾蘭、芬蘭等。
過聯邦眾議院的《婚姻平權法》,預計將在7月7日送回參議院報告,之後只要德國總統簽名,德國就將正式走入同婚合法、婚姻平權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