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立憲時間雖然達69年之久,但前43年《憲法》遭《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凍結」,實質上仍是總統獨權的高壓統治時代。1990年3月,野百合學運爆發,提出「廢除臨時條款」、「召開國是會議」訴求,獲當時總統李登輝回應,隔年4月30日廢止《動員戡亂臨時條款》、5月1 零時正式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台灣自此才進入正常憲政體制。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是《中華民國憲法》附屬條款,頒布的原因是為了「剷除共匪」,1948年5月10日公布實施。國民大會代表原欲提議修改《憲法》, 但《憲法》才頒布不到4個多月,擔心失掉民心,轉而提出「為於暫不變《憲法》的範圍內,予政府以臨時應變之權力」,聯名提出制定《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透過這個條款,凍結《憲法》部份條文,意在擴充時任總統蔣介石的權力。
為總統擴權「量身打造」的臨時條款
《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規定,總統在動員戡亂時期,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為緊急處分,不受《憲法》第39條或第43條所規定程序之限制。
其間,《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歷經多次修改,造成憲政體制極大的破壞,1960年配合蔣介石三連任的需求,凍結《憲法》相關規定,讓總統連任無次數限制;1966年,更授權總統設置「動員戡亂機構」、即國家安全會議及國家安全局,決定動員戡亂方針;1972年授權總統頒佈辦法充實中央民意代表機構,創設中央民意代表增補選制度,以補強從未改選的「萬年國代」正當性等。
長達3、40年的「戡亂」體制配合「戒嚴」統治期間,台灣出現前仆後繼的民主運動不斷衝撞體制,1950年代有《自由中國》雜誌, 1970年代有《大學》、《台灣政論》、《八十年代》、《美麗島》等雜誌在言論上挑戰威權;經由選舉推動民主運動過程,亦爆發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等。1987年年7月14日,蔣經國宣佈解除長達38年的戒嚴,半年後蔣經國病逝,副總統李登輝繼任總統。
1989年4月7日,鄭南榕因刊登許世楷的《台灣新憲法》草案,遭統治當局控以「叛亂」,鄭拒絕出庭應訊,引火自焚,震驚全國。5月19日舉行鄭南榕出殯日,出殯的行列長達兩公里多。同年7月,國民大會決定第5次修訂《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但擔任了40幾年之久的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抗退、甚至提案擴大國民大會職權。
野百合學運促動員戡亂、萬年國代終結
1990年3月,爆發野百合學運,提出「廢除臨時條款」和「召開國是會議」等訴求。5月22日,李登輝在第八任總統就職記者會上宣布,將於一年內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回歸正常憲政體制;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上,李登輝再度明確宣告將在1991年5月前宣告終止動員戡亂時期,並在1992年完成憲政改革。
為配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1991年4月第一屆國民大會第二次臨時會時,國民大會代表李啟元、鍾鼎文、楊公邁等245人提出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修憲提案,4月22日,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之修憲提案進行三讀,以起立方式進行表決,在場人數445人,經表決結果,起立贊成者438人超過修憲4分之3的法定人數,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及《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至第十條增修條文經三讀通過,咨請總統明令廢止。
李登輝總統乃依照國民大會之咨請,於1991年4月30日明令宣告廢止《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5月1日零時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同年12月,立法院、監察院、國民大會的第一屆委員全體退職,「萬年國會」結束。
【參考資料】
台灣大百科全書/動員戡亂體制
維基百科/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