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移工「反剝皮」大遊行 要國會儘速廢除三年出國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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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工「反剝皮」大遊行 要國會儘速廢除三年出國一日

 2016-10-02 15:36
移工團體2日發起反剝皮大遊行,約1500人參加,現場並出動「人皮道具」,抗議仲介每3年要剝移工一次皮。圖/張家銘
移工團體2日發起反剝皮大遊行,約1500人參加,現場並出動「人皮道具」,抗議仲介每3年要剝移工一次皮。圖/張家銘

台灣移工聯盟及多個移工團體今(2)日下午發起「反剝皮大遊行」,要求廢除《就業服務法》第52條「來台工作三年就應出國一天」的規定,以免讓國外仲介每三年就向移工收取一次8到15萬不等的高額仲介費。遊行人數約1500人,在民進黨門口集結後,繞行到立法院對國會喊話,要求法案修訂案盡快三讀通過。

台灣的東南亞移工有近60萬人,《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從事海洋漁撈、家庭幫傭及看護、產業的外籍移工,最長三年一聘,期滿須強制出國一天;若繼續獲聘,也要出國一天才能回來工作。現行規定漁業外勞、產業外勞最多可工作12年,家庭幫傭及看護14年。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秀蓮說,這些移工來台灣,做的就是台灣人自己不想負擔的工作,包括長照或是勞力工作,大多領的是基本工資;光是負擔高額仲介費,就要做好幾個月的白工來還債,但仲介卻還要抹黑他們,說廢除規定移工就會逃跑、會變成移民拉低台灣人的素質、會挑雇主等,「分明就是社會歧視」。

「台灣移工聯盟」表示,台灣因私人仲介制度及高額仲介費,長年被人權組織及人口販運報告評為人權黑名單。由於《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五年,每年居住超過183天就能申請永久居留,「出國一天」的原意是避免移工變移民。但該法已經修訂,排除藍領外勞工作期間這一項,因此,即使外勞三年期滿不出境,也無法取得永久居留證。如此一來,保留「來台工作三年應出國一日」的規定就顯多餘,反而讓國外仲介每三年就能向移工收一次仲介費;而這規定也讓移工跟雇主的關係,因為繁複的重複出入境手續出現空窗期。

現場約1500人手持各種語言寫著「廢除三年出國一日」的黃絲帶,綁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表達訴求,他們以越南語、印尼語、英語高喊「廢除三年出國一日,廢除、廢除、廢除!」的口號,手持「移工反剝皮」、「廢除三年出國一天」、「拒絕高額仲介費」等標語,希望爭取合理的待遇,維護其工作權益。

現場還有一輛「剝皮列車」,西裝筆挺的雇主們,舉著一個個血紅色的「人皮」;外籍移工則臉上、身上畫著恐怖的「剝皮妝」,象徵每三年就被仲介「剝皮」一次,讓他們痛不欲生。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陳容柔指出,《就服法》修訂案上個會期已經在「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一讀通過,只要在院會二、三讀即可。民進黨在立法院是多數黨,之前拜會黨團時也表明支持,應該是可以儘速通過該修訂案,廢除三年出國一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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