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中市林佳龍市長訪問名古屋,並且親自搭乘名古屋臨海高速鐵道青波線,對於日本的鐵道事業與工程品質讚不絕口,並希望能夠以鐵道作為串連中台灣的主要交通工具。然而在台中市新聞局所發出的新聞稿當中,卻出現了一些小錯誤,將名古屋臨海高速鐵道稱為是『輕軌』,也引起了鐵道迷的議論,不過其實也不應苛責台中市政府,因為國人對於鐵道交通並非熟稔,且因國內的相關法令與國外不同,很容易在名稱上造成混淆。究竟鐵道與軌道有何不同?又為何日本或香港的地下鐵在台灣會被稱為捷運呢?
青波線全名稱為『名古屋臨海高速鐵道西名古屋港線』,這條鐵道在1950年代開始使用,最初是連接國鐵線到名古屋港西側碼頭的貨物鐵道線,直到1997年開始改由新成立的名古屋臨海高速鐵道接手經營,由於貨運鐵道逐漸式微,也因此隔年開始電氣化時,並著手進行旅客運輸的計畫,直到2004年青波線全線開業至今。但青波線為何不是軌道而是鐵道呢?這要從日本的交通法令談起了!
日本關於鐵道與軌道交通的法令很多,例如有新幹線所適用的全國新幹線鐵道整備法、鐵道事業法與鐵道營業法、軌道法等,但基本上可分為鐵道法與軌道法兩類,之所以要分為兩種,是因為兩者的特性有極大的差別,舉個例子,適用鐵道法的交通系統必須要有專用路權(但鐵道公路併用橋屬於特殊狀況,在特許狀況下可出現併用路權),而適用軌道法的交通系統可以採用併用路權,當然也有可以混合的系統,同一條路線同時適用鐵道與軌道法(例如京阪京津線),唯一例外的是位於湘南地區的江之島電鐵,雖然江之電有併用區間(腰越-江之島),不過由於江之電在戰前國家已准許由軌道轉為適用鐵道法,也因此江之電其實是鐵道。
台灣觀光客相當喜愛的江之島電鐵,雖然他有併用軌道區間,但由於江之電適用鐵道法,所以他並非
輕軌電車(也是目前日本唯一的特例)。陳威臣攝影
另外就是路線淨空以及運轉方式等,兩者皆有所不同(例如軌道在併用區間須依照交通號誌行駛等),也因此日本才會將之區分為鐵道與軌道,以便於管理,也因此在日本適用鐵道法的稱之為鐵道,而適用於軌道法的稱之為軌道,像大阪市營地下鐵有部分的路線為了要便於與道路同時建設整備,因此適用於軌道法,這是比較特別的狀況,至於東京地下鐵因為適用鐵道法,所以東京地下鐵便稱為鐵道。至於台中市交通局所誤會的青波線,由於適用的是鐵道法,所以青波線是鐵道而非軌道了。
至於在台灣,鐵道系統相關的法律並非像日本區分為鐵道與軌道,而是有鐵路法、以及在1988年所制定的大眾捷運法兩類,由於大眾捷運法是新法律,而後來為了將輕軌系統也納入捷運規範,因此輕軌就變成大眾捷運法所管轄,但高鐵則是納入鐵路法。也因為有大眾捷運法,因此台灣的新式鐵道交通就被稱之為捷運了。這樣的區分基本上似乎沒有太大的問題,但大眾捷運法將一般鐵道與輕軌、中運量新交通放在同一條法律,彼此的運行狀態與路權皆有不同,除了讓相關法律變得更複雜之外,也有疊床架屋的情況。
因日本的鐵道交通區分為鐵道法與軌道法,因此兩者可以相互聯通運轉,像是照片中的東京都營地下
鐵淺草線的車輛,就會開進私鐵京急電鐵的路線區間,此外京阪京津線(軌道)也會使進京都市營地
下鐵東西線(鐵道)。陳威臣攝影
而且將同屬於鐵道的系統硬是拆成鐵路與捷運,讓彼此無法像日本一樣可以彼此相互聯通運轉(日文稱為相互乘入),進而擴大鐵道交通路網,對民眾來說也是一大損失。事實上台灣過去就有許多相互聯通運轉的路線,例如過去台鐵與糖鐵就常有貨運上的聯通運轉,日本時代台北鐵道線(後來的新店線)也與台鐵聯通運轉,甚至於在糖鐵還有旅客運輸的年代,每年的北港媽祖生,北部的信眾還會包台鐵的列車,直接開進糖鐵的區間(因糖鐵有部分的路線是三軌區間,因此台鐵車輛可以進入)。但大眾捷運法實施之後,台北捷運與台鐵由於彼此規範完全不同,軌距與供電方式也無法共通,因此就沒辦法出現台鐵的車輛駛進台北捷運的路線了。
台灣鐵道法令規範由於不若日本很明確的規範了鐵道與軌道的不同,而是將都市交通與一般鐵道做區隔,但台糖鐵道有許多部分是在市區內的併用路線,但卻是適用鐵路法,反而高雄輕軌是適用於大眾捷運法,而機場捷運也是被歸類於大眾捷運法,而非一般鐵路,在鐵道系統越來越進步的今日,為了台灣的整體交通建設與國土規劃發展,政府以及立委諸公們,是否也應該重新思考與檢討,台灣的鐵道系統的相關法令應該要重新制定,以符合未來台灣鐵道發展的需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