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社民黨發言人呂欣潔與同性伴侶陳凌前往中正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因遭拒絕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23)日下午開庭審理,兩人於庭後召開記者會向行政院呼籲,應盡快將《民法》修正案送至立法院審查,也要求立法院能在下個會期通過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但在呂欣潔舉行記者會同時,反同團體成員在一旁不斷以音量干擾,甚至還出手攻擊攝影師,警方緩緩才將兩方人馬隔離、平息衝突。
反同團體大聲干擾記者會
呂欣潔在庭後剛開始舉行記者會,一旁的反同團體就開始噪動,呂欣潔便對反同團體喊話,「人人都有言論自由」、「可不可以尊重一下我們也有表達意見、訴請人民權利的自由?」而在呂欣潔提到釋字784號時,反同團體成員黃足貞隨即在一旁高喊「(釋字748號)那是違憲的,違憲的釋憲!」
呂欣潔試圖繼續發表談話,黃足貞卻在一旁干擾說「我們有繳稅!」呂欣潔回嘴說「我們也有繳稅」,並要求反同團體,「不認同釋憲沒關係,但請讓我把話說完」。此時黃足貞更憤怒地大喊「為什麼要罵我們智障?罵我們弱智?」、「你們到我們的直播罵腦殘、罵我們腦袋有洞,你們什麼意思?」、「為什麼罵我們演技很難看?」當場惹得呂欣潔大笑不止,不知如何回應反同團體。
反同團體成員黃足貞不斷地干擾記者會進行,並在一旁大聲質問「為什麼要罵我們是腦殘?」 圖/鍾孟軒,資料照
呂欣潔表示,同志和一般人一樣,伴侶之間互相照顧與支持也很正常,也會有需要受到法律保障的部分,這些都是一般人可以簡單得到的,同志伴侶間就是沒辦法得到應有的保障。他呼籲行政院和立法機關,應盡快處理婚姻平權法案,讓台灣所有同志伴侶的權益可以受到保障。
禁同婚登記違憲 行政機關豈可再推拖
律師許雯秀指出,律師團認為大法官在釋憲中說明的兩年期限,拘束的是立法機關,而非行政或司法機關,若大法官已宣告《民法》使同性間無法結婚為違憲,就不能以此作為裁判依據。許秀雯透露今天法官在法庭中曾詢問被告機關兩個關鍵問題,一是立法院若在兩年內未完成修法該如何進行結婚登記,其次為判決若要求機關需為同志登記結婚該如何處理;「換言之,這些法律根本就已經存在了」許秀雯認為,法官問的兩個問題都直指核心,結婚登記應直接依現行民法辦理,行政機關沒辦法以「無法可用」來推託。
律師潘天慶也說,根據《戶籍法》第33條規定,登記戶籍為「雙方當事人」,並沒有限定性別,《戶籍法》本身也沒有違憲。潘天慶最後表示,台灣的平權意志還沒有被落實,所以會期待行政法院可以直接判決行政機關必須准許呂欣潔與陳凌結婚登記,落實台灣性別平權。
反同團體也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開記者會。 圖/陳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