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貪污司法官出獄照樣當律師!司改團體要求公開資訊、禁止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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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司法官出獄照樣當律師!司改團體要求公開資訊、禁止轉任

 2017-05-16 15:36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1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強化律師專業素養,提出建置律師查詢平台,處理倫理、風紀等七項建議。民間司改會專職律師黃盈嘉指出,部分律師公會對於犯貪汙罪遭判刑確定出獄後的司法人員轉任律師,仍會允許其加入執行律師業務。圖/張良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1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強化律師專業素養,提出建置律師查詢平台,處理倫理、風紀等七項建議。民間司改會專職律師黃盈嘉指出,部分律師公會對於犯貪汙罪遭判刑確定出獄後的司法人員轉任律師,仍會允許其加入執行律師業務。圖/張良一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1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針對強化律師專業素養,提出建置律師查詢平台,處理倫理、風紀等七項建議。民間司改會專職律師黃盈嘉指出,部分律師公會對於犯貪汙罪遭判刑確定出獄後的司法人員轉任律師,仍會允許其加入執行律師業務。

黃盈嘉說,律師界不該是司法回收桶,不允許被淘汰的法官、檢察官還能竄逃到律師界,律師公會應該拒絕惡質司法人員加入律師行列,為民眾作好把關,保障民眾權益。

執行長高榮志律師表示,司改國是會議日前通過金字塔型訴訟支改革方向,以擴大律師強制代理與強制辯護為其配套措施,強化律師專業素養與倫理才是改革成敗關鍵。

民間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律師則指出,現行律師市場資訊不透明,民眾在找尋律師時,往往只能透過口耳相傳或從網路上片段資訊選擇律師,為增加律師市場透明度,律師資訊應公開,建議主管機關應架設「律師資訊查詢系統」,整合律師執業資格、相關職業資訊。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也提出七點建議分別為,貪瀆司法人員不得轉任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不應雙重標準、律師公會應落實處理律師倫理風紀、律師公會應積極提昇律師服務品質、律師資訊應公開透明、律師公會應訂定參與社會公益事務之具體辦法、律師公會應制定律師最低遵循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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