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奪得政權之後,靠武力屠殺等手段非法佔領圖伯特、南蒙古和東突等。在之後漫長的殖民統治中更用各種手段進行種族、文化滅絕政策,表現在以借各種瘋狂政治運動進行赤裸裸的屠殺,以及政治和文化帝國主義雙重壓迫。當然在這個過程中共產政府利用花樣繁多,反復無常的概念進行掩蓋其殘酷的殖民統治和消滅圖伯特等民族的最終目的,所謂的「民族區域自治」就是其中之一。1947年南蒙古自治政府的成立被稱為「民族區域自治」作為社會制度實踐。
首先,看看中國所謂「民族區域自治」在圖伯特的形成過程,中國共產黨曾經為了對抗國民政府堅持支持圖伯特政府沒有控制的康區和安多等獨立建國,當然那是中國共產黨還在四處逃竄的年代,之後,中共產黨鼓吹「民族自決」,再後來就變成了「民族區域自治」。從吹捧獨立、自決、再到「自治」從字面看很明顯權利越來越小——更何況所謂的「自治」從來沒有實施過,只是一個擺設。
圖伯特人還記得,中共在國民政府的追剿下逃竄到圖伯特地區,一方面為了食物進行搶劫、掠殺圖伯特人。(詳見美國記者芭芭拉•德米克(Barbara Demick)《噬佛》一書)另一方面又為了對付國民政府中共紅四方面軍在1935年和1936年分別建立了兩個圖伯特政權。1935年11月8日在圖伯特安多綏靖(今四川阿壩州金川縣城)建立了格勒得沙共和國。1936年5月1日在圖伯特康區甘孜建立了波巴(圖伯特人的自稱)人民共和國。
1936年5月5日「波巴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宣言」公告激昂宣稱:「我們就向全世界全中國宣佈:波巴人民共和國於1936年5月1日正式建立。所有藏康青的領土應當永遠歸波巴自己管理。我們誓死反對漢族侵略者國民黨漢官、軍閥千餘年來對我們波巴所施行的吞滅政策,堅決為波巴獨立解放奮鬥到底!」
成為獨立、自由的人民!
千餘年前,我們波巴的祖宗曾建立了一個偉大的加普(國王)帝國,包括康、藏、青海及四川,甘肅,雲南各一部。這個帝國獨立三百多年,卒被中國漢族皇帝千謀百計的征服了。——不甘心滅亡的波巴人民,奮起啊!我們一定要翻身,要恢復我們祖宗所留給我們的舊山河,要獨立自由,要在世界上永遠成為獨立,自由的人民!」
但是,當中共奪得政權之後,之前的承諾成廢話,當然本來就是廢話。並且先用軍事入侵圖伯特,然後強迫簽署自己制定的「協定」,把大軍浩浩蕩蕩開進圖伯特,再撕毀協議,奪取圖伯特政府的權力,迫使西藏政教領袖達賴喇嘛和圖伯特政府流亡國外。最後對付南蒙古一樣給圖伯特所謂的「自治」。遲至1984年才通過了所謂的《民族區域自治法》,當然,只是一張空頭支票而已,中共所設立的5個自治區從來沒有實施。
就如蒙古學者楊海英在《沒有墓碑的草原—蒙古人與文革大屠殺》一書中指出的:「1947年5月,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時,中共就只強調『不是基於自治權的聯邦制,而是區域自治』,也就是說,僅僅兩年之後(1945年4月毛澤東鼓吹:『中國境內各民族、應根據自願與民主的原則,組織中華民主共和國聯邦,並在這個聯邦基礎上組織聯邦的中央政府。』)在少數民族的自治問題上已經大闊步地後退了。」(見286頁)少數民族中的「優等生」開始感受到中共的欺詐。
不過中共一直向國際社會狡辯其公平對待了被非法佔領的圖伯特、南蒙古和東突等,因為,實施了「民族區域自治」。但是,事實證明所謂的「民族區域自治」只是個擺設,各民族沒有獲得中共自己《憲法》規定的最基本權利,包括文化、語言和宗教繼承和發展的權利。所謂的《民族區域自治法》明確規定的條款也沒有實施。使自治地區的各民族已經深深感到本民族生存的威脅日益嚴重。所以,抗議接連不斷,一波高過一波,中共對每次的抗議進行血腥鎮壓。
對這些嚴重的問題中共從來沒有反省過,而且,中共的御用專家們更是「天才出眾」提出所謂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徹底同化各民族策略,所謂的「民族融合」,在這一政策下中國人絕對不用擔心被融合到其他民族中,當然是其他民族融合到漢人中,等於就是徹底漢化,民族滅亡。加上習近平掌權之後權力獨攬,野心瘋狂膨脹的影響下,提出「民族區域自治不是某個民族獨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個民族獨有的地方。」——(見2014年9月28日《在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的講話》)鬼都不知道中共鼓吹的所謂的「民族區域自治」是什麼?你是靠武力非法佔領人家的國家,最後說要給你「自治」,又說「自治不是你獨享,你的地方也不是你的」,什麼鬼話?全世界知道中國政府從來不會說人話。
中共的御用專家們提出所謂的「第二代民族政策」——徹底同化各民族策略,所謂的「民族融合」,在這一政策下中國人絕對不用擔心被融合到其他民族中,當然是其他民族融合到漢人中,等於就是徹底漢化,民族滅亡。示意圖/擷自人權觀察影片
南蒙母語抗議運動國際關注
去年優等生—南蒙古自治區爆發保護母語抗議運動,引起國際社會的關注。中共採取各種鎮壓手段表面上壓制下去了,當然,這是暫時的。因此,全國人大,中國又一花瓶出面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20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宣稱:「地方立法規定民族學校用民族語言教學——違憲」。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稱:「一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備案審查工作中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認真開展合憲性、合法性和適當性審查,對存在違背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或者憲法精神,與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不相符或者與國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違背上位法規定,或者明顯不適當等問題的,區分不同情況分別予以糾正、作出處理。」並指出:「其中包括,有地方性法規規定,各級各類民族學校應當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還有的地方性法規規定,經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對以上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審查認為:「上述規定與憲法第十九條第五款關於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的規定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不一致,已要求制定機關作出修改。」
非常清楚,中共現在連「自治」擺設也不要了,宣稱《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是違了《憲法》因為「有地方性法規規定,各級各類民族學校應當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或者本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是自治法保障的,而且,更何況自治法還有其他規定一樣從來沒有實施的「第二十條上級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指示,如有不適合民族自治地方實際情況的,自治機關可以報經該上級國家機關批准,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
中共想廢除民族區域自治
在中共的全球野心無限擴張的大背景下,最近中「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2020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傳遞的資訊是,中共想徹底廢除所謂的「民族區域自治」,中共以全國人大橡皮章的名義稱:「與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不相符或者與國家的重大改革方向不一致,違背上位法規定」。為廢除「民族區域自治」之核心條款找理由。更主要的是,民族區域自治法與當前中共的重大決策不符,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共大力推動漢化政策——「中華民族」認同意識衝突。在表面上《民族區域自治法》賦予地方的自治民族按照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力。如「地方立法規定民族學校用民族語言教學」,以此,學習和使用自治民族的語言文字(從來沒有真正實行)。但是,現在全國人大認為這些地方法規法律「違憲」、「違背上位法規定」,並「已要求制定機關作出修改」。這就直接給各自治區立法部門說你們制定的地方性法律法規「違憲」、「違背上位法」。就因為上位法不符合自治地方或者對少數族群的利益沒有包括進去,一般情況下上位法是針對占絕大多數的中國人而制定的法律,在這樣的情況需要制定地方性法律法規。作為堂堂人大怎麼就不知道這麼簡單的問題?當然知道!
總之,中國政府已經開始傳遞一個明確的資訊,如今並非上世紀五、六十年代,中國勢力擴張,野心橫掃全球,在中國領導人「中國夢」的驅使下大漢族主義無限膨脹,政府推波助瀾同化少數族群的「理論」,專為被非法佔領圖伯特、東突和南蒙古等設計的 「民族區域自治」這個擺設徹底拆除就在咫尺之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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