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日前揭露,中國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李佳芬家族濫用國家資源建堤防圈地蓋砂石場牟利,黃國昌今(11)日再爆,大通砂石場不僅長期非法占用國有地,更擺爛拒繳使用補償金282萬元,痛批霸王行徑,「國家的」竟然就是「我家的」?
黃國昌今天召開「韓李非法占用國有地 補償金擺爛不繳」記者會時表示,他揭露韓國瑜擔任立委期間,透過職權讓中央政府買單,在雲林西螺蓋新堤圈地,作為自家砂石場使用,他在立法院進一步質詢時要求國有財產署說明,在這段時間是否有非法佔用,若有非法佔用,有沒有收取補償金。
他說,國有財產署雖有提出初步說明,但他追蹤資料的過程一直不順利,當初若有非法佔用的事實,應依法討回土地,同時要求賠償佔用期間造成國家的損害;針對大通砂石場非法占用國有地一事,他也一直要求韓國瑜回應,但韓始終避而不談。
黃國昌拿出2002年11月國產署赴當地場勘後的文書記錄、照片,明顯記載,大通砂石股份有限公司在國有土地上堆置砂石機具,現勘後,國產署曾發函,大通砂石未經同意佔用3筆國有土地,要求大通砂石支付282萬7136元的補償金,並要求不要再使用、恢復原狀,但「接下來就沒有然後了」。
黃國昌說,韓國瑜家族收到國產署發函後,沒有恢復原狀,也沒有歸還土地,補償金甚至半毛錢都沒有繳,他批評,當初的行政部門是如何在縱容包庇有錢有勢的地方家族,完全就是「國家的就是我家的」概念,直斥太離譜,要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撤查,已查到非法占用、也開了處分書,為何完全沒下文?為何對依法行政棄守?當初是誰做的決定?
黃國昌指出,大通砂石場2006年要申請地目變更,當時國產署才發現過去的補償金「一毛都沒繳」,因此又針對2002年至2006年的使用期間開罰47000多元,他質疑,補償金為什麼能從200多萬變成只有47000多元?韓國瑜是否有從中施壓,才讓高額補償金瞬間縮水?
此外,他提到,當地西螺鎮民曾向兩位監委(張德銘、廖健男)反映,怎麼可以縱容砂石場胡搞瞎搞,要求監委調查,於是他去函監察院,監察院回覆,有進行調查,但調查報告「依法不可公開」,痛批監委對行政部門違法失職所進行的調報告不能公開,是在玩什麼把戲?
他要求韓國瑜、李佳芬、財產署、監察院出面說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