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徹底翻修私校法 不要以為不可能 今夏學潮蘊釀發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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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底翻修私校法 不要以為不可能 今夏學潮蘊釀發酵中…

 2016-07-14 13:10
(記者陳俊廷攝)
(記者陳俊廷攝)

私校法修法立院黨團協商昨一如預期,果然破局!「沒有共識,協商不成」將擇日再議…

從黨國威權時代年年喊修的私校法,由於反改革的力量「暗黑權勢」和地方政治人物盤根錯節,以致上月30日國會初審「私立學校法」修正案,竟連不是教育文化委員會的委員也「衝衝」趕來為所屬縣市不肖家族董事會「向部長詢答」,相關提問荒腔走板的發言透國國會頻道轉播,更讓人瞠目結舌。

私校法修正案在執政黨委員佔多數下,初審通過的卻是一部讓教育界直喊:「失望,失望,再失望」的版本,昨立法院黨團協商,全國大學生私校改革聯盟到立法院群賢樓召開記者會,提出「全面增設學生董事」等7大訴求,學生並高喊「公開透明,共同治理」、「私大公共化,終止家天下」、「高等教育不能等,我要私校真改革」等各訴求,惟僅時代力量明確聲援並簽署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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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副秘書長/大專委員會會主委尤榮輝FB)

針對國會初審通過讓教育界直喊:「失望,失望,再失望」的私校法修正版本,全國各校學生串連各校不滿的聲浪,開始發酵,不要以為不可能 今夏學潮蘊釀發酵中…。

根據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的《私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新增私校接受政府獎勵、補助達四千萬元以上者,應增聘公益董事等,卻完全未將修法前所召開公聽會眾多學界專家所提如「勞工董事」、「學生董事」及私校董事會長期被家族把持而衍生諸多問題納入,事實上進步的歐美各國名校如哈佛早就設有學生董事,這部版本明顯背離「進步的力量」難怪教育團體發出「失望,失望,再失望」的喟歎!

對照同樣由綠營立委所召開的「私校法修法公聽會」與「私校法初審會」明顯看出誰是反改革的力量,誰在初審會中強辯、硬ㄠ,然實係為不肖家族校董護航,公民新世代,學生看得很清楚…。

此外,委員會的附帶決議,責成教育部應成立的「公益董事候選人才庫」更無異敞開大門讓被詬病、要被改革的眾多「教育門神」在「暗黑權勢」給與其合法性,讓私校法更加形同虛設,究其實,目前遊走教育部與私校間的高官與教師造成私校法的千瘡百孔,難道還不夠荒謬嗎?

學生們主張,教育是公共事業,不是私人財產,學校成員均有權參與董事會,他們並提7點訴求,包括:1. 私校應全面增設學生董事、監察人,由學校學生推選;2. 私校應全面增設勞工董事、監察人,由學校教職員工推選;3. 勞工指該校聘雇之教職員工生,應包含具學生身分之兼任助理;4. 私立大專院校應全面派任公益董事、監察人;5. 私立學校應公開董事會成員名單、組織章程、捐助章程、財務資訊、會議記錄等;6. 私立學校董事應連選僅得連任一次;7. 私立學校董事會中之同血親姻親之比例應一律不得逾1/5。

人民要的是一部有進步性的《私校法》,不要再以為學生可以「呼嚨」,學生認為,現行修法版本公益董事制度形同虛設,主張私校改革不能打假球,誰是真正的「國會新鮮力」,誰是進步的力量?學生看的很清楚!

高師學潮很活躍的鄭敏,日前在臉書貼上其在京都車站「日本投票權已下修到18歲的宣傳海報」,時代力量上月提出公民權下修至18歲獲跨黨派連署過門檻,相信台灣很快會跟進這股真正進步的力量。

18歲學生思潮已不可被「呼嚨」,佔全國七成大專院校的「私校生」普遍都已過18歲,扭轉黨國威權的不公不義,徹底翻修私校法,突破暗黑權勢是人民高度期待,不要以為不可能 今夏學潮蘊釀發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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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鄭敏提供)

【私校法修正--私立大專院校學生聯合聲明】

聲明稿全文:

立法院於6月30日委員會初審通過「私立學校法」修正案,關於私校法的改革與修正,我們堅持兩大原則,並依此提出七點訴求:

※學校成員均有權參與董事會

1. 私立大專院校應全面增設學生董事、監察人,由學校學生推選之。

2. 私立學校應全面增設勞工董事、監察人,由學校教職員工推選之。

3. 勞工指該校聘雇之教職員工生,應包含具學生身分之兼任助理。

※教育是公共事業,不是私人財產

4. 私立大專院校應全面派任公益董事、監察人。

5. 私立學校應公開董事會成員名單、組織章程、捐助章程、財務資訊、會議記錄等。

6. 私立學校董事應連選僅得連任一次。

7. 私立學校董事會中之同血親姻親之比例應一律不得逾1/5。

我們認為:學生與學校的關係並非如旅館與住客。我們不是過客,學校是我們的第二個家。大專院校的校園不只是學習知識的地方,我們更在校園中玩社團、談戀愛、在這裡過著每日的生活並且天天成長。學校大大小小的事務都與我們息息相關,所有的校務政策都直接影響著我們校園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

而校園之中,除了學生及教授之外,更有著許多辛勤勞動、陪在我們身邊的人。他們是系辦公室秘書、是圖書館職員、是打掃叔叔阿姨、是警衛們以及同時具有學長姊身分的學生兼任助理。在現行法規下,董事會對於學校校務、財政、建築興建等事務都有極大決定權。但學校的教師、職員、勞工及學生們卻無法選任代表參與董事會。身為學校的一份子,我們卻無法自己發聲,只能聽由董事會決定整所學校的未來。

求學的過程中,父母辛苦的栽培我們,為的是將我們培育成獨立自主、能理性思考的人。而當進入大專院校的同時,我們成為成年人,生命跨入一個嶄新而重要階段。我們認為:在校園中一同求學、工作及生活的人們應該有權利去參與、去決定學校的大小事務,學校的方向不該只被少數人壟斷,而是該由在這裡生活的人們以民主的方式一同掌握決策權。

我們不是過客,我們珍惜自己的學校,也在乎未來將要來到這裡的人。

我們期待的私立大學董事會是一個真正民主的董事會,讓各種不同的聲音得以在其中兼容並蓄,我們希望能立法增設學生董事、監察人以及勞工董事、監察人,讓學生、教師、職員以及勞工能有效的參與董事會,讓校園的共同事務回歸在校園生活的學校成員一同決定。  

此外,作為私立學校實質上最高的權力單位,董事會的政策決定會深深影響校園中的人們,因此其成員名單、組織章程、捐助章程、財務資訊、會議記錄的公開透明是極其必要的。即便真有依法須保密之事項,仍應以公開為原則,並且向校內成員提供管道查閱。

教育是公益事業,不能單純的以金錢、績效做為衡量重要與否的標準,學校更不能被當作私人產業長久霸佔甚至代代相傳。另外,政府各部門不僅每年給予私立大專院校約150億的獎補助款,在許多學校創建時也給予各種政策性優惠,這一切都是為了讓一屆屆的學生能夠在大專院校中培養獨立的人格、學習人生的智慧及各領域的知識。因此,各大專院校除了應有勞工、學生董事及監察人負擔內部監督董事會運作的職責,也應全面派設公益董事,就學校的經營、教育面及公益性提供建議及外部監督,並且定期提出工作報告。

近日社會各界對於「私立學校法」修法開始有廣泛的關注及討論,我們身為私立學校組成的一員,更無法置身事外。據悉立法院將於近日針對私校法修正案進行朝野協商,我們呼籲立委諸公們與廣大的私校學生、教職員工們站在一起。我們也呼籲更多的私立大專院校夥伴加入我們,讓我們一起打造一個更民主而開放的校園。

以下為7/12起之連署/聲援團體,持續增加中

※私立大專院校連署團體:

東海大學學生會

慈濟大學學生會

輔仁大學學生會

輔仁大學學生議會

龍華科技大學學生會

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學生會

高雄醫學大學透明革命工作小組

靜宜大學尋根樹

淡江大學五虎崗社

亞洲大學不學無術丈量社

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

世新大學CWI工人國際委員會

※聲援團體: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國立政治大學學生會

國立成功大學學生會

國立彰化高中學生會

大學法改革陣線

台灣北部大專院校學生自治聯合協會

獨立青年陣線

青年佔領政治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

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

台中市教師職業工會

台南市教育產業工會長榮中學支會

德霖技術學院教師會

雲林縣大成商工教師會

基隆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教師會

※聲明稿網址:

https://goo.gl/btYk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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