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夏天,我去冰島旅遊時,訪問一家地熱工廠,印象非常深刻,看了這一家工廠的簡報以後才知道原來他們的技術可以輸出到全世界各適合發展地熱的地區,這些地區包括台灣及菲律賓。幾年前我去紐西蘭訪問,紐西蘭的地熱也非常出名,且這些地熱場都是毛利人所擁有,而毛利人和台灣人同為南島民族的子民,毛利國王就曾向紐西蘭的台僑表示,只要台灣在地熱方面需要協助,他們願意全力協助。今年三月我前往美國愛達荷州訪問葉望輝(Stephen Yates),該州的商務廳也向我介紹, 他們的地熱開發技術已有百年歷史,並曾兩度赴台考察。這幾年來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因為菲律賓在30年前已經成為一個地熱發電的國家,他們在技術資金各方面都遠遠不如台灣,但是為什麼菲律賓能台灣卻不能?
1. 小英政府宣示2025年發電配比目標為:再生能源佔20%、煤佔30%、天然氣佔50%。
2. 再生能源佔比中,又以太陽光電發電及風力發電為大宗,其中太陽光電發電達20GW,風力發電則為4.2GW;惟二者皆為間歇性再生能源,沒太陽或無風,則無法穩定供電!
3. 地熱發電是可基載之再生能源,臺灣與菲律賓皆位處太平洋火環帶,從北到南到處都是溫泉,應該有很充足的地熱發電資源;惟臺灣在地熱發電為何落後菲律賓30年?
4. 其實菲律賓在30年前發展地熱發電,即透過美國、紐西蘭、冰島等國家之技術引進,並採BOT方式吸引外資投入,30年後移轉政府經營後,由國營石油公司轉投資成立(Energy Development Corporation, EDC)負責管理經營,目前地熱電廠之裝置容量約為1.9GW,為世界第二大之地熱發電國家,分析菲律賓地熱發展成功之主要因素為落實「Policy(政策)」及「Education(教育)」,應可做為我國之借鏡!
5. 國內要發展地熱,應可考慮先將國內可能之地熱潛力場址規劃出來,並事先做地質調查,確定地底下之地熱資源,再參採離岸風場做法,將各地熱潛力場址以透過公開競標方式遴選最佳開發商(包括國內外),保障其開發權,並佐以相關探勘獎勵補助措失,如此應可鼓勵業者投入地熱開發;但風險仍應由開發商自行負責!
Education 只是強化教育的重要,教育民眾了解何謂地熱,地熱開發地點多為山區,遠離人群聚居場所,對於環境的影響較小,且地熱可基載發電,不會因天候因素無法發電。
專文屬作者個人意見,文責歸屬作者,本報提供意見交流平台,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