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李明哲「被認罪」 府:高度關切、救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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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認罪」 府:高度關切、救人第一

 2017-09-11 16:53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11)日開庭審理台灣NGO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案,李被指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下午表示,「我們高度關切李明哲先生近況,政府相關部門目前也正全力協助李先生家人,救人第一」。圖/唐詩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11)日開庭審理台灣NGO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案,李被指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下午表示,「我們高度關切李明哲先生近況,政府相關部門目前也正全力協助李先生家人,救人第一」。圖/唐詩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11)日開庭審理台灣NGO工作者、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案,李被指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下午表示,「我們高度關切李明哲先生近況,政府相關部門目前也正全力協助李先生家人,救人第一;關於這個部分,陸委會也已經作出說明」。

媒體詢問,總統是否有親自關切李明哲案狀況?對此黃重諺說明,事件發生以來一直都非常關心,包括李明哲的近況、身體健康,也隨時提醒陸委會在內,哪些方面需要來協助李明哲的家人,「希望能夠幫助他早日回來」。

媒體進一步詢問,對李明哲遭「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有何看法?對此黃重諺則表示,不會特別去評論有關這個部分,「從我們的角度來看,現在最重要的是怎麼樣讓李明哲及早回來,救人第一,這是我們現在最重要的關切」。

李明哲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被失蹤」已177天,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對起訴書上指控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李明哲在庭上表示沒有異議,不斷重複「散布惡意攻擊中國共產黨的文章」,自己行為確實觸犯此罪,並感謝執法部門文明辦案,他過去的思想是錯誤的,他表示「認罪跟悔罪」。

岳陽市中級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根據法院官方微博公布的庭訊影片,公訴人依起訴書問李明哲,在偵察和檢察機關的供述是真實自願的嗎?李明哲答「是」,公訴人又問,司法機關在辦案過程當中,是否保障他的合法權利?李明哲則回答:「有保障」。

黃重諺下午對李明哲案重申總統府一貫立場,「李明哲是我國的國民,政府的責任,就是在維護國家尊嚴的前提下,確保他的人身安全,盡一切力量讓他能夠平安返國,目前相關工作也正由政府各部門持續積極進行中」。

民進黨:維護尊嚴,讓李明哲儘速平安回台團圓

針對中國審判李明哲案,民進黨中央黨部下午也發出新聞稿表示,「李明哲先生是一位長期關注中國民主發展的台灣NGO人士,其致力和中國大陸民眾分享民主、自由、人權等普世價值,不應被中國官方以國安之名無理對待」。

民進黨表示,「我們要求中方,李明哲在受審期間必須符合人權與人道精神,確保其健康和法律權益不受侵犯。我政府單位正全力協助李明哲家屬,提供各種法律和人道援助,陪伴他們共度當前的艱難時刻」。

民進黨並強調,「態度始終一致,救人第一,絕不會差別對待」!「我們共同且唯一的目標是,在維護國家和個人尊嚴的前提下,讓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國,與家人團圓」。

民進黨強調,無論是國際或台灣社會皆高度關注李明哲案及其後續影響。「民進黨要求中方,必須嚴肅看待李明哲案對兩岸關係的衝擊,審慎妥善處理,勿讓兩岸局勢更陷嚴峻」。

陸委會籲中:儘速做出符合人權普世價值處置,讓李明哲早日平安返台 

陸委會也發布新聞稿指出,李明哲3月19日自澳門進入中國遭限制人身自由,迄今已達177天。期間中方僅透過國台辦2度對外發布聲明,未能詳細說明案件事實,中方也拒絕家屬赴陸探視。雖然今天開庭審理,李明哲當庭認罪,這樣未盡符合法律正當程序保障的過程,並非外界所能完全認同或接受。

本案檢方指控李明哲構成中國刑法第105條「顛覆國家政權罪」,陸委會表示,李明哲關心中國的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他透過網路社群及其他方式與中國朋友交流,宣揚分享民主、自由、政黨政治之經驗及理念,對於追求民主自由與人權保障普世價值的行為,均應給予應有的尊重。

陸委會強調,本案深受國際及台灣社會高度矚目,也攸關中國對外之人權形象,同時影響兩岸關係發展,呼籲中方在今日庭訊後,妥適回應各界共同期待,審慎做出符合普世價值及人權潮流之合理處置,政府仍會持續盡全力協助家屬,期待中國儘速讓李明哲平安返台。本次家屬及有關人員能順利赴中,兩位家屬也探視了李明哲,相信中國方面所採取的這些作為,對兩岸互動有正面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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