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專文】台大,重辦遴選真的那麼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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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台大,重辦遴選真的那麼困難嗎?

 2018-02-05 09:53
台大門口-(圖取自台大網站/校園12美景)
台大門口-(圖取自台大網站/校園12美景)

我反對任何形式的外力介入台大校園,不過,一旦台大內控真的失能,導致違法或偏離常識太遠,卻又無法合理的自圓其說,教育部適當的介入監督及要求其遵守合理的內控時,是不能不為的不得已行政處置(外控機制)。跟政治,跟藍、綠,何干?不為,反而是失職。

看到這幾天台大校園內對校長遴選的師生反應後,幾位老朋友半開玩笑的對我說,「你看到的台大,早已消失了,你不知道嗎」?我才驚覺,自己像是騎著痩馬的唐吉柯德,衝到自以為的風車前,才突然發現,它竟是銅牆鐵壁且環繞護城河的巨大城堡。

整個問題的核心,其實,只在於管中閔先生在申請遴選時,有沒有申報校外獨董?,及遴選委員在投票前,有沒有被正式告知此項事實?如此而已。先有「告知」,隨後的「同意」或「不同意」,才能成立。若無告知,遴選委員自然只能以有意或無意被欺瞞的未完整資訊為考量基礎,做出圏選。即令票選當時是出於個人自由選擇,其結果,還能荒謬的被當成「真」嗎?這就是庶民的常識。

有無「告知」,只要調出文件,即一目瞭然,毫無模糊空間。若無「告知」,什麼校方事前「知道」、什麼「事後」已辭、什麼「I am fine!」、什麼⋯⋯什麼⋯⋯。,即令再多的什麼,也無法掩蓋對遴選委員違反誠信的事實。既違反了票選的真正意義,更不要說能將假變成真了!。任何一所正常大學,只要一發生像上述離譜的誠信事件,學生老早就跳出來了,教授們也不會默默無聲,更不要說學校還能夠置若罔聞、不動如山。尤其,台大擁有悠久的法學院,又有飽學的法學教授,如何處理,理當駕輕就熟,哪還輪得到像我這種非法律校友或外人説三道四?

如果,台大希望成為值得台灣人民尊敬的大學,並且成為台灣各大學改革的指標,就應該立即停止2月1日爭議中的校長就職,透過校務會議,儘速決議重辦遴選。如果,管中閔先生有骨氣,亦應自動宣布放棄就職,重新補齊完整的資訊,坦蕩蕩的重走流程。不論重選當選與否,他的行為,都將成為典範,且嬴得台大師生和社會的尊敬。

不幸的是,台大師生對此事件的異常沈默,實在讓人窒息。枝枝節節的爆料和各種口水戰,似乎也在模糊焦點。尤其,學校和遴選委員會的消極和大事輕描淡寫的態度,更令人憂心。如果校方真有意和稀泥,最低限度,亦應要求管中閔先生在補齊獨董等資訊後,(若不換遴選委員)由原有委員,再重新票選一次。至少,在形式上,也應避免吃相如此難看。台大,在擁有眾多飽學優秀的法學教授狀況下,希望千萬不要還像腐朽的司法系統一樣,為了護航,再度出現了什麼「大水庫、小水庫」,或「宋代公使錢」等等千古名言和判例了。

優秀大學之所以能獲得普世的尊重,是因為具有優良的傳統核心價值和內控(自治)機制。在六〇年代的學生運動中,美國的Berkeley(被稱為是美國最後的良心)和日本的東京大學和京都大學等,都是明顯的例子。校園內的自治,應建立在埾強、合理的內控機制上。失能的內控,就像法官、檢察官失控的「自由心証」一樣,淪為為所欲為的恐龍。不僅將失去社會的信任,也勢必引發外力/外控的介入。

我反對任何形式的外力介入台大校園,不過,一旦台大內控真的失能,導致違法或偏離常識太遠,卻又無法合理的自圓其說,教育部適當的介入監督及要求其遵守合理的內控時,我只能無奈的被迫接受,它是不能不為的不得已行政處置(外控機制)。跟政治,跟藍、綠,何干?不為,反而是失職。

為了台大該有的尊嚴,何去何從?期望師生能共同愼重思考!(2018/1/28) 

(本文轉載自新公民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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